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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技师学院教研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08 11:00:25 浏览次数: 【字体:

江苏省无锡技师学院教研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教研组是学院教学管理、教学研究中的最基层组织,它肩负着教学、科研、师资培养、教材建设、教书育人等各项任务。为了更好地适应技工教育发展的要求,推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教研组的作用,加强专业教学团队、科研团队和社会服务团队建设,不断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研组设置原则

1、有利于专业建设。教研组的设置应本着按专业或课程性质相近的原则,提倡从有利于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以及专业群建设的角度,根据相关专业进行组建。

2、有利于各系教师配备。教研组的设置要考虑所任课程与相关系部专业设置的关联程度,要考虑各部教师队伍数量的均衡。一般由5名(含兼职)以上专业或课程相近的教师组成,不足5人的专业或学科(课程)由相近的教研组兼管。文化课教研组由教务处进行组建,专业课教研组由专业系负责组建。

3、有利于课程教学团队、专业建设团队、科研团队、社会服务团队等的建设。教研组的规模应当适中,并形成合理的专业梯队。

三、教研组设置程序

教研组的设置与调整每年8月进行,由各系根据教研组设置原则填写《教研组设置申请表》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附拟设置的教研组中教学人员构成情况,教务处初审报分管院长批准后上报人事处,由人事处提交院领导研究批准发文后执行。

教研组的名称一般以专业、专业群、课程、课程群等名称命名,凸显专业特色,包含多个专业或课程的教研组以主要专业或课程名称命名,或者以组合名称命名,如XX与XX教研组。

三、教研组组长任职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自觉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技工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治学,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

2、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及研究(至少主持过1项院级课题研究),遵循教学规律,开拓创新,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胸怀宽广,团结协作,有良好的民主作风。教研组组长一般应由校级及以上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担任。

3、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和中级(技师)及以上职称资质,专业教师应具有一体化教学能力,近三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省、市级中心教研组组长、成员或市级专业带头人优先推荐学科教研组组长。

四、教研组组长工作职责

1、组织教研组全体教师开展相关学习,端正思想,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抓好本教研组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制定教研组工作计划与总结、教研活动记载与考勤、教研组公开课安排;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落实各课程教学任务;组织编写各课程理论、实训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骨干教师根据教学需要选用教材、校企共同开发教材;定期检查本教研组教师的教学工作实施情况,开展教学常规检查;做好审定授课计划、审定试卷、审定教案、集中备课、指导公开课、组织听课评课等工作;组织教师开展教学质量分析管理工作;教学档案整理及时、规范、完整。

3、积极开展专业和课程建设工作。根据社会需求、学院安排和用人单位需求制订(修订)并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新专业开设的可行性研究;围绕工学一体化教学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方面积极进行改革,建设校内实训基地,拓展校外实习基地。

4、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加强实践性课程教学环节管理。积极与相关行业、企业建立长期而稳定的合作关系,充分利用教研组及学院资源,开展社会服务。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企业顶岗锻炼,增加企业工作经历。积极开展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训工作,引导教师参加各类教科研活动,做好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的培养推荐工作,打造校企互通、专兼一体的“一体化”教师队伍。

6、主持各级各类教学项目的创建工作,配合各级部门组织的教学检查和评估工作,带领教研组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学术研究,大力推进信息化教学。

7、做好教研组工作台账,完成所属上级部门安排的其它各项工作。

五、教研组组长聘用与考核

教研组组长的选聘与教研组设置与调整同步进行,原则上由所在教研组全体教师民主推荐,经所在系部领导讨论通过,填写《教研组组长推荐表》上报教务处审核,分管院长批准后上报人事处,由人事处提交院领导研究批准发文后执行。

教研组组长一年一聘,考核主要由各系负责,考核方式采取月度考核和任期届满考核。月度考核主要考核教研组常规活动的开展、教学资料的检查、工作量的审核、其他布置任务完成情况等。任期届满考核包含个人述职、群众评议、部门意见、教务处意见四个部分组成。个人述职在系部教师大会上介绍任期工作情况,群众评议面向全系教师或教研组成员进行测评,部门意见由各系考核小组根据个人述职、群众评议及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任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后续不再聘用。

六、教研组组长的津贴

教研组组长津贴考核合格者按月发放,具体按学院绩效文件进行。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22.9.28

教研组使用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

1、教研组相关表格.docx


 

 

终审: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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