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人道救助活动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中心
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帮助我院困难师生欢度新年,院红十字会贯彻市红十字会《关于在全市开展2014年“红十字会博爱送万家”人道救助活动的通知》精神,启动2014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人道救助活动。
据《通知》精神,作为市红十字会开展的助医、助学、助困、助老、助残等博爱系列救助项目之一,“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已经连续开展十八年。多年来,该活动不仅有力地改善了最困难、最需要帮助、最易受损群体的境况,也充分发挥了红十字会在开展人道救助、反映民生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为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红十字博爱送万家”人道救助活动的原则为:坚持以人为本,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原则;坚持救助能力与筹资规模相适应,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坚持与其它救助制度互为补充、相互衔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根据《通知》精神和我院实际,2014年慰问的重点对象是在师生中有:年内因遭遇灾害、突发事件及意外伤害而陷入困境的家庭(如火灾、车祸等);因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而造成生活困难的对象;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生活困难的献血捐髓、捐器官遗体志愿者家庭等;救助标准为每户一次性500-2000元,救助款由市红十字会提供。
院红十字会要求各部门,广泛宣传“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通过调查摸底,认真细致地本部门符合上述救助条件的困难师生,并于11月24日前,通过系、部、行政工会、各系学工科将名单上报,教工报院工会张冠敏,学生报学工处蔡建新。院红十字会将按市红十字会要求,做好后续的名单上报审批、填表、审核发放等工作,并严格履行款物发放及救助程序,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活动在我院扎实有效的开展,扩大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进一步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
院红十字会
工会、学生处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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