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级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为确保2015届毕业生及时、顺利地办理好户口迁移手续,现就做好我院2015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毕业班级的班主任老师做好以下工作:凡今年暑假将毕业的学生,户籍在学校的,都在此次统计范围之内,填写一份2015年毕业生户口迁移明细表。(内容详见表格)
二、因继续升学仍在学校读书的学生,或应在本届毕业却已经退学的学生,请班主任了解情况后,务必在备注栏内标明。
三、填写毕业生户口迁移明细表时,请务必核实清楚。毕业生户口迁出默认迁回原籍,秉持“从何处迁出,毕业后仍迁回何处”的原则,填写“原户口所在地”一项时请填写清楚原籍地址。如有特殊情况请在备注栏内标明。
四、2008年以前入学的学生不在此次统计范围之内。如需迁移户口,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至南禅寺派出所领取迁移证。
五、请各相关班主任将表格填写好后于5月25日前将电子稿交于安全保卫处白老师,如有疑问,请拨打内线3102。
安全保卫处
2015年5月13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