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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

作者:党政办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5-08 11:14:54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在它的长期发展过程中,由于人民群众社会实践的推动和思想家们的概括提炼,逐渐形成了一系列优秀的文化传统。这些优秀文化传统,对于中国社会的发展,对于中华民族的成长壮大,有着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而这些优秀文化传统的相互凝聚和整合,便构成中华民族文化的基本精神。换言之,优秀文化传统实质上是民族文化基本精神的具体表现。
  一、中国文化基本精神的意涵
  文化精神是相对于文化的具体表现而言的。文化的具体表现,包括器物、制度、习惯、思想意识等层面,无不和内在的文化精神相联系,文化的基本精神就是所有这些文化现象中的最精微的内在动力和思想基础,是指导和推动民族文化不断前进的基本思想和基本观念。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一些思想观念或固有传统,长期受到人们的尊崇,成为生活行动的最高指导原则,在历史上起了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成为历史发展的内在思想源泉,这就是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它是民族延续发展的精神动力,或者说是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精神支柱。
  作为中国文化基本精神的思想观念或文化传统,它必须具有两个不可或缺的特点:一是具有广泛的影响,感染熏陶了大多数人民,为他们所认同所接受,成为他们的基本人生信念和自觉的价值追求;二是具有维系民族生存和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必须具有这两方面的特点,才可以称为文化的基本精神。
  从理论思维的高度审视,所谓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实质上就是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民族精神,广义地讲,就是指导中华民族延续发展、不断前进的精粹思想,是民族文化的主导思想。就其性质而言,它是一种伟大的卓越的精神;就其表现形式而言,它渗透在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之中。
  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属于观念形态的范畴,它凝聚于文化传统之中。所谓传统,不外是历史上形成的、具有稳定的组织结构和思想要素的、前后相继的、至今仍然影响着人们的特定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审美情趣、道德风尚等深层文化的社会心理和行为习惯。而所谓文化传统,就是受特定文化类型中价值系统的影响。经过长期历史积淀而逐渐形成的、为全民族大多数人所认同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上的难以移易的心理和行为习惯。“传统”和“文化传统”等概念,属于事实判断的范畴,本无所谓褒贬。但当这些概念与民族文化的“基本精神”、“民族精神”相联系的时候,在价值指向上,它就与“优秀”、“进步”密不可分,因为只有优秀的文化传统才能成为推动民族文化不断发展前进的内在动力。因此,我们所讲的中国文化基本精神,是指代表中国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体现中华民族蓬勃向上精神的那些主要的思想观念。作为中国文化基本精神的具体表现、作为中华民族精神的生动反映的那些文化传统,也必然表现为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
  作为中国文化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思想基础的文化基本精神,本身也是文化发展的产物,并且随着文化的发展演变而发展变化,不断扩大和加深自己的思想内涵。因此,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也就是在中国文化中起主导作用、处于核心地位的那些基本思想和观念,是我们大家熟悉的,而不是莫测高深的玄思妙想。由于中国文化丰富多彩,博大精深,表现中国文化基本精神的思想也不是单纯的,而是一个包含着诸多要素的思想体系。我们认为,“天人合一”、“以人为本”、“刚健有为”、“贵和尚中”就是中国文化基本精神的主体内容。
  二、中国文化基本精神的主体内容
  天人合一
  中西文化的基本差异之一就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中国文化比较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而西方文化则强调人要征服自然、改造自然,才能求得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中国文化的这种特色,有时通过“天人合一”的命题表述出来。中国古代也有“明于天人之分”和“人能胜乎天”的思想,但这种思想不占主导地位,中国古代思想家一般都反对把天和人
  割裂、对立起来,而主张天人协调,天人合一。在他们看来,天与人、天道与人道、天性与人性是相类相通的,因而可以达到统一。
  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思想传统,有一个逐渐演化的过程。作为一种思想观念,“天人合一”远在先秦时期就已经产生;但作为一个明确的命题(或者成语),“天人合一”则是由北宋著名哲学家张载最先提出来的。西周时期,天是有意志的人格神,是自然和社会的最高主宰,天人关系实际上就是神人关系。《尚书•洪范》中说:“惟天阴骘下民。……天乃赐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认为天是保佑民众的,因而把九类大法赐给禹,人伦规范才安排就绪。这种观点,肯定在“天”(神)与人之间有着相通的关系,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天人合一思想的萌芽。
  春秋时期,郑国大夫子产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他认为“礼”是天经地义即自然界的必然法则,人民必须按照天经地义的“礼”行事。这是把天地与人事联系起来,反映出了天与人可以相通、可以按照同样的法则运作的思想。战国时期,孟子把天道与人性联系起来,他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也。”(《孟子•尽心上》)认为天有善善恶恶之心,人性天赋,善端与生俱有,因而性、天相通。
  庄子认为,人与天地自然都是由气构成,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因而天与人是统一的。但是,由于人类社会建立了种种制度、规范,破坏了自然本性,造成了天与人的对立。要恢复人性之自然,就必须破除一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因此,他极力主张“无以人灭天”,反对人为,追求一种“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
  物论》)的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庄子这种观点,当然是消极的、不科学的。但他提出的人与自然在本质上统一的观点,却有其深刻的合理性。
  《易传•文言》提出了著名的“与天地合其德”的精湛的天人合一思想。它说:“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所谓与天地合其德,是指人与自然界要相互适应,相互协调。所谓“先天”,即为天之前导,在自然变化未发生之前加以引导;所谓“后天",即遵循自然的变化规律,从天而动。《易传•系辞上》说,圣人行事的准则,是“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旁行而不流,乐天知命,故不忧;安土敦乎仁,故能爱;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通乎昼夜之道而知”。即认为人道是与天地之道相似的,懂得这个道理的圣人,就能周知万物的情态,以道匡济天下而又坚持原则,乐天知命而又发挥德行的作用,制约天地的变化而无过失,成全万物而不会有遗漏。其所以如此,就在于圣人通晓阴阳变化的规律。我们如果从哲学思维的角度考察,用现代语言来表述,就是天人协调的思想,即一方面尊重客观规律;另一方面又注意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可以说,这是中国古代关于天人关系的一种较为全面正确的观点。
  天人合一的思想发展到汉代,演变为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董仲舒援阴阳五行学说人儒,提出“人副天数”之说。他把人体与自然界的时令节候相比拟,认为天有阴阳,人也有阴阳,提出“以类合之,天人一也”(《春秋繁露•阴阳义》)。董仲舒这种以天人感应为核心的天人合一论,是牵强附会的谬说。两宋时期,天人合一思想发展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文化思潮,几乎为各种派别的思想家所接受。张载在中国文化史上第一个明确提出了“天人合一”的命题。他认为儒者“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学而可以成圣,得天而未始遗人”(《正蒙•乾称》)。在张载看来,世界的本原是太虚之气,人与天地万物都由气构成,气是天人合一的基础。在《西铭》中,他说:“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乾、坤即天地;天地之塞,指充满于宇宙万物的气;天地之帅,指气之本性。这就是说,天地犹如父母,人与万物都是天地所生,都由气所构成,气的本性也就是人和万物的本性。人民都是我的同胞兄弟,万物都是我的朋友。这种观点,肯定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自然界统一于物质性的气。
  张载认为,人和自然都遵循统一的规律,即阴阳二气相互作用,“聚散相荡、升降相求”的对立统一规律,它所体现的是自然界和人的共同的“性命之理”(《正蒙•参两》)。张载还认为,性天相通,道德原则和自然规律是一致的。性与天道,具有同样的属性,即变易。“性与天道云者、易而已矣。”(《正蒙•太和》)张载把“天人合一”看做是人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在他看来,人生的最高理想是天人协调。根据《易传泸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的理想追求,他主张穷理尽性,“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以完成人道,实现天道,最终达到天道与人道的统一。
  张载之后,天人合一思想得到不同学派的进一步阐发,但在天与人之间具有统一性的问题上,彼此间有着共识。
  天人合一问题,就其理论实质而言,是关于人与自然的统一问题,或者说是自然界和精神的统一问题。应当承认,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思想,内容十分复杂,其中既有正确的观点,也有错误的观点,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予以分析。但是,从文化的民族性的一面看,从其对民族文化的推进作用和深远影响的一面看,我们应当看到并大胆肯定。中国古代思想家关于天人合一的思想,其最基本的涵义,就是充分肯定“自然界和精神的统一”,关注人类行为与自然界的协调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天人合一”是正确的非常有价值的一种思想。
  恩格斯对自然和精神的统一问题,有过一系列精辟的论述。他说:“我们一天天地学会更加正确地理解自然规律,学会认识我们对于自然界的惯常行程的干涉所引起的比较近或比较远的影响。……人们愈会重新地不仅感觉到,而且也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致,而那种把精神和物质、人类和自然、灵魂和肉体对立起来的荒谬的、反自然的观点,也就愈不可能存在了。”他还说:“自然界和精神的统一。自然界不能是无理性的……而理性是不能和自然界矛盾的。”“思维规律和自然规律,只要它们被正确地认识,必然是互相一致的。”“我们的主观的思维和客观的世界服从于同样的规律……这个事实绝对地统治着我们的整个理论思维。”“思维过程同自然过程和历史过程是类似的,反之亦然。而且同样的规律对所有这些过程都是适用的。”恩格斯的这些论述,深刻地阐明了人类和自然界的统一性,以及自然界和精神的统一性,阐明了自然规律和思维规律的一致性;揭示了自然过程.、历史过程、思维过程遵循同样的辩证法规律的一致性。根据恩格斯这些论述,我们考察上述关于天人合一的思想,便不难看出,中国古代这种思想,有着深刻的合理性。
  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思想,强调人与自然的统一,人的行为与自然的协调,道德理性与自然理性的一致,充分显示了中国古代思想家对于主客体之间、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之间关系的辩证思考。根据这种思想,人不能违背自然,不能超越自然界的承受力去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破坏自然,而只能在顺从自然规律的条件下去利用自然、调整自然,使之更符合人类的需要,也使自然界的万物都能生长发展。另一方面,自然界对于人类,也不是一个超越的异己的本体,不是宰制人类社会的神秘力量,而是可以认识、可以为我所用的客观对象。这种思想长期实践的结果,是得到自然界与人的统一,人的精神、行为与外在自然的一致,自我身心的平衡与自然环境的平衡的统一,以及由于这些统一而达到的天道与人道的统一,从而实现了完满和谐的精神追求。天人合一的思想,对于解决当今世界由于工业化和无限制地征服自然而带来的环境污染、生态平衡遭破坏等问题,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对于我们今天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有着防患于未然的重大现实意义。
  当然,正如前面所谈到的,天人合一思想,作为绵亘中国古代数千年的主导文化,作为弥漫于全社会的文化传统,它在,自身的发展途程中,即有丰富的内涵,也有芜杂的内容,我们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是,作为民族文化精神的主导观念,作为民族文化特质的典型表现,我们应当从文化发展、延续的民族性的一面,给予足够的重视,做出积极的评价。
  以人为本
  人文主义或人本主义,向来被认为是中国文化的一大特色,也是中国文化基本精神的重要内容。“以人为本”,就是指以人为考虑一切问题的根本,用中国传统方式来说,就是肯定在天地人之间,以人为中心;在人与神之间,以人为中心。
  中国传统文化价值系统的确立,中国传统文化主体内容的嬗变,中国古代各种哲学派别、文化思潮的关注焦点,以及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政治主题和价值主题,始终围绕着人生价值目标的揭示,人的自我价值的实现、实践而展开。人为万物之灵,天地之间人为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调。
  世所公认,中国文化具有超越宗教的情感和功能。换言之,在中国文化中,神本主义始终不占主导地位,恰恰相反,人本主义成为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
  在中国文化中,人是宇宙万物的中心。人可以“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相参”。考察事物,明辨物理,既要“上揆之天”,“下察之地”,还要“中考之人”。人是恒定万物的尺度。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强调了天人之间的统一性。一方面,用“人事”去附会“天命”,把人的行为归依于“天道”的流行,以获得一个外在的理论构架。另一方面,人又往往把主体的伦常和情感灌注于“天道",并将其人格化,使其成为主体意识的对象化和外在体现,“天”成了理性和道德的化身。封建帝王宣称的“奉天承运”,起义农民坚持的“替天行道”,不过是这种思维格局和心理状态的不同衍射而已。从表面看,是人按天意在“承运”、在“行道”。但在实际上,“天”却成了人们实现道德理想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天人之间,人为主导,人是目的,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文化精神。
  中国古代思想家,特别是儒家学者,一贯反对以神为本,而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立场。孔子虽然承认天命,但对鬼神采取存疑的态度。他教导弟子说:“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论语•雍也》)弟子问如何事鬼神,孔子回答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又问人死后的情况,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可见孔子是将现实的人事、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而将侍奉鬼神、人死后的情况等放在无所谓的地步。正因为不相信鬼神,所以孔子不相信祷告有效。当他病重时,子路请求为他祷告,他用“丘之祷久矣”(《论语•述而》)婉言谢绝。《论语》中还明确记载:“子不语怪、力、乱、神。”(同上)这些都有力地表明,孔子关注的是现实的社会人生问题,并将解决问题的希望寄托于人,而不是神。
  中国传统文化中以儒家为代表的以人为本的思想,在后来的封建社会中得到广泛的认同和创造性的发展。东汉思想家仲长统说:“所贵乎用天之道者,则指星辰以授民事,顺四时而兴功业。其大略也,吉凶之祥又何取焉?……所取于天道者,谓四时之宜也;所一于人事者,谓治乱之实也。……以此言之,人事为本,天道为末,不其然与?”(《全后汉文》卷八十九)这就是说,人们要顺应四时自然,用天道指引人道,建功立业,而不要利用自然现象妄言人事的吉凶。天道和人道,不能混为一谈。天道和人道,前者是末,后者是本。可以说,仲长统这里关于“人事为本、天道为末”的论述,精辟地概括了儒家人本思想的精髓。后来的进步思想家,基本上都继承、发展了这种思想。
  人本思想的确立,不仅有助于人们合理地对待人与神的关系,增强人的主体意识,而且有助于抵制宗教神学。佛教传人中国后,宣传灵魂不灭、三世轮回的观念,世俗之人颇受影响,但进步思想家奋起辩驳。南北朝时期的何承天撰写了《达性论》,批判佛教神学,宣扬人本思想。他指出:“人非天地不生,天地非人不灵。”人“禀气清和,神明特达,情综古今,智周万物,妙思穷幽赜,制作侔造化”。因此,不能把人与飞鸟虫蛄“并为众生”。而且,“生必有死,形毙神散,犹春荣秋落,四时代换,奚有于更受形哉”就是说,人与动物迥然不同,不能将其归为一类,都叫做“众生”。有生必有死,形朽神消,不可能再生。这就否定了灵魂不灭、三世轮回的神学迷信。何承天在这里所坚持的正是传统儒学的人本思想。后来,南朝的范缜写了《神灭论》,提出形质神用、形谢神灭的观点,系统而科学地论证了形神关系,彻底批驳了神不灭论,捍卫了人本主义。
  宋明理学也力倡并躬行人本主义。宋明理学中有三个主要派别:气本论、理本论和心本论。气本论以张载为代表,主张世界统一于气,万物不过是气的聚散而已。理本论以朱熹为代表,主张世界统一于理,万事万物不过是“理"的体现。心本论以陆九渊、王阳明为代表,认为“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世界统一于“心”,万事万物不过是“心”的外化而已。三派之间尽管有种种不同,甚至有尖锐的思想分歧和理论斗争,但都反对灵魂不灭论,否认鬼神的存在,高扬人的主体性,肯定精神生活的价值,强调道德理性对于个人境界的提升和社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气本论认定道德伦理来自气的禀受,理本论宣称道德伦理源于宇宙本原之“理”,心本论鼓吹道德伦理出自“本心”的要求。这些论断各有其片面性。但是,它们都突破了宗教信仰的樊篱,在对道德伦理价值的肯定和日常践履中,弘扬了主体的能动作用,从而发展了传统儒家的人本思想,在客观上消弭了宗教神学对人们精神的腐蚀作用。
  从总体上看,以儒道两家思想为主干的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伦理本位的文化。无论是儒家的三纲领(明明德、新民、止于至善)八条目(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还是道家的修道积德,无不以道德实践为第一要义。至于宋明理学家宣扬的“存理去欲”理论,则更是一种道德修养的学说。这种以道德修养为旨趣的人本主义,可以称之为道德的人本主义。
  道德的人本主义的一个重要表现,是中国文化总是把人放在一定的伦理政治关系中来考察,把个人价值的实现,个体道德精神境界的升进,寄托于整体关系的良性互动。政治上的君臣关系,家庭中的父子、夫妇、兄弟关系,社会上的朋友关系,构成所谓“五伦”。这五种伦常关系,各有其特定的道德行为规范,如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夫敬妇从,兄友弟恭,朋友有信。每一个人既处于五伦的关系网络之中,又同时处于整个社会家国一体的宗法政治关系网络之中。于是,就有了一整套与之相应的道德规范。每个人依此规范,在社会中扮演一定的角色,履行一定的义务,彼此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维系社会的正常运转,实现各自人生价值目标。
  中国传统文化中“以人为本”的道德人本主义的思想传统,把道德实践提到至高地位,对于人的精神的开发,对于个体道德自我的建立,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以道德教育代替宗教信仰,用道德自觉抵制宗教强制,大大丰富了中国文化的人文精神。当然,传统的人本主义思想,由于过分强调道德的作用,在客观上也有忽视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改造的消极因素。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科学技术逐渐落后于西方,原因固然很多,但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人本主义文化传统固有的道德至上偏向,也是不可否认的一个方面。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本主义或人文主义思想,由于有明显的重人伦轻自然、重群体(家族)轻个体的倾向,只强调个人的义务和道德人格的独立性,而不重视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因此与近代西方资产阶级人本主义或人文主义还有质的区别,不能混为一谈。,
  贵和尚中
  贵和谐,尚中道,作为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也在中华民族和中国文化的发展过程中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中西文化的一个重要差异,就是中国文化重和谐与统一,西方文化重分别和对抗,由此形成了显然不同的文化传统。
  在中国历史上,有所谓“和同之辨”。西周末年的史伯已经认识到由不同元素相配合,才能使矛盾均衡统一,收到和谐的效果。五味相和才能产生香甜可口的食物;六律相和,才能形成悦耳动听的音乐;善于倾听正反之言的君王,才能造成“和乐如一”的局面。史伯说:“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国语•郑语》)不同事物之间彼此为“他”,“以他平他”即把不同事物联结在一起。不同事物相配合而达到平衡,就叫做“和”,“和”才能产生新事物。如果把相同的事物放在一起,就只有量的增加而不会发生质的变化,就不可能产生新事物,事物的发展就停止了。史伯是第一个对和谐理论进行探讨的思想家,他对“和”与“同”的区分,说明对矛盾的同一性已有一定的认识,解说生动而又深刻。春秋末年齐国的晏婴进而用“相济”、“相成”的思想丰富了“和”的内涵。他将其运用于君臣关系上,强调君在处理政务上意见“否可相济”的重要性。“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左传》昭公二十年)可否相济便是“和”。通过“济其不及,以泄其过”的综合平衡,使君臣之间保持“政平而不干”的和谐统一关系。孔子继承了这种重和去同的思想,主张“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他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把对“和”与“同”的不同取舍作为区分“君子”和“小人”的标准,表现了重和去同的价值取向。
  重和去同的思想,肯定事物是多样性的统一,主张以广阔的胸襟海纳百川的气概,容纳不同意见,以促进民族文化的发展。《易传》提出“天下百虑而一致,同归而殊途”(《系辞下》)的主张,便是重和去同思想的体现。在文化价值观方面,提倡在主导思想的规范下,不同派别、不同类型、不同民族之间思想文化的交相渗透,兼容并包,多样统一。在中国文化中,儒道互补,儒法结合,儒佛相融,佛道相通,援阴阳五行人儒,儒佛道三教合一,以至对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外来宗教的容忍和吸收,都是世人皆知的历史事实。尽管其间经历了种种艰难曲折,中国文化在名种不同价值系统的区域文化和民族文化的冲击碰撞下,逐步走向融合统一,表现了“有容乃大”的宏伟气魄。在民族价值观方面,中国文化素以礼仪道德平等待人,承认任何民族的文化都有其价值。汉代司马相如受武帝之命“通西南夷”,招抚少数民族,便以“兼容并包”、“遐迩一体”为指导思想,并称这是武帝“创业垂统,为万世规”(《汉书•司马相传》)的事业之一。正是这种“兼容并包”、“遐迩一体”的思想,使汉王朝将不同的民族(所谓“东夷”、“南蛮”、“西戎”、“北狄”)融为一体,成为统一的中华民族。在治国之道方面,兼容天下的胸怀表现为“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苏轼文集•刑赏忠厚之至论》),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的著名成语,便是典型的理论提炼。这些,都是中国古代重和去同文化精神的具体体现。事实证明,这种“和而不同”的文化观,对于中国古代文化的发展起了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
  《易传》高度赞美并极力提倡和谐思想,提出了“太和”的观念。它说:“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彖传》)“太和”即至高无上的和谐,最好的和谐状态。《中庸》说:“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悖。”这正是儒家所构想的“太和”境界。宋代哲学家张载在《正蒙•太和》篇中说:“太和所谓道,中涵浮沉、升降、动静相感之性,是生氤氲相荡胜负屈伸之始。”“道”是中国传统哲学的最高范畴。在张载这里,“太和”便是道,是最高的理想追求,即最佳的整体和谐状态。但这种和谐不是排除矛盾、消弭差异的和谐,而是蕴涵着浮沉、升降、动静等对立面相互作用、相互消长、转化过程的和谐。因此,这种和谐是整体的、动态的和谐。正是这种整体的、动态的和谐,推动着事物的变化发展。
  中国传统文化十分重视宇宙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特别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孟子提出了“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的思想,他所谓的“人和”,是指人民之间团结一致,以及统治者与人民之间的协调关系。他还把“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即人心向背看做是统治者是否具备“人和”的基本条件,把它提到决定事业成败的高度来认识。以和谐为最高原则来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差系,包括君臣、父子等伦常关系,也包括国家、民族之间的关系。中国人民有爱好和平的优良传统,在维护自己民族独立的同时,不主张向外扩张,用武力去征服其他国家和民族。《尚书•尧典》赞颂古代圣王的德行时说:“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这就是儒家通过道德教化来“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模式。它以道德修养和教化为本,先治理好自己的家族、自己的国家,并以此去感化其他国家和民族,以实现“协和万邦”的理想。《易传》说“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正是表述了儒家的和平理想及其实现的途径。
  中国古代的“贵和”思想,往往是和“尚中”之义联系在一起的。《中庸》说:“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达到中和状态,宇宙万物和人类社会便各安其位、各得其所了。既然和谐是最好的秩序和状态,是最高的理想追求,那么,怎样才能实现“和”的理想呢?儒家认为,根本的途径,在于保持“中”道。“中”,指事物的“度”,即不偏不倚,既不过度,也不要不及。此外,“中”也指对待事物的态度,既不“狂”,也不“狷”。孔子用“持中”的办法作为实现并保持和谐手段。在他看来,无过无不及,凡事叩其两端而取中,便是“和”的保证,便是实现“和”的途径。而“中”又是以“礼”为原则的。如果为和而和,违背礼的原则,则是“乡愿”,是“德之贼”。《中庸》将孔子所主张的持中原则提到“天下之大本”、“天下之达道”的认识论和政治论的高度,强调通过对持中原则的体认和践履,去实现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天道之间的和谐与平衡。
  总的说来,以中为度,中即是和,是儒家和谐观的重要内容。“和”包含着“中”,“持中”就能“和”。汉代以后,历代思想家都认同这种观念,继承并努力实践这种观念。
  值得注意的是,从总体上看,先秦两汉儒家的中和理论,是以“中庸”观念为理论基础,以“礼”为标准,以对统一体的保持、对竞争观念和行为的抑制为特征的。在中国文化中影响久远的中庸之道,虽然也包涵有不偏不倚、允当适度的持中之间,但它力图使对立双方所达成的统一、平衡经久不渝,永远不超越“中”的度,这就成为一种阻碍事物发展变化的保守理论。在中国古代,中庸之道可以说是一种调节社会矛盾使之达到中和状态的高级哲理,所谓“极高明而道中庸”、“舜执其两端而用其中于民”,就是这种哲理的妙用。因此不能笼统地说中庸之道是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中国古代的中和理论还强调要以“礼”为标准,所谓“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便成为强调“礼”对“和”的制约和指导作用。这种以礼为标准的和谐,抽掉了事物相异、相悖以至相争的基础。因此,这是一种贵和需息争,息争以护和的和谐论,是论不过“中”、变不出“礼”的封闭保守式的和谐。发展到后来,便成为典型的“天不变道亦不变”、“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的守成式的和谐论。
  正如中国文明的早熟一样,代表了中国古代贵和尚中基本精神的儒家和谐理论,也是早熟的。它降生于动乱迭起,“道术将为天下裂”(《庄子•天下》)的时代,其实质内容以及由此反映出的价值取向,也与“争于气力”的时代大相径庭。然而,它表现了中国伦理型文化的基本精神,其守成的一面,在时代风云由雷电交加转为天清气朗之后,便凸现出了自己的重要价值。因此,秦汉以后,中国封建社会步入常轨,儒家这种贵和尚中的思想,正好既适应了大一统的政治需要,又迎合了宗法社会温情脉脉的伦理情感的需要,从而成为民族的情感心理原则。无论是汉代董仲舒的“三纲五常”和天人感应理论,还是宋明理学家“存天理、灭人欲”的说教,都是以“中”为度,以“和”为归结的,不过是先秦儒家和谐理论的不同表现而已。张载在《西铭》中表白“存,吾顺事;没,吾宁也”,便是传统文化贵和尚中思想在个体人生际遇方面的集中反映。
  贵和尚中思想,作为东方文明的精髓,作为中国文化基本精神的一个构成部分,它的积极作用和影响还是主导方面。由于全民族在贵和尚中观念上认同,使得中国人十分注重和谐局面的实现和保持,这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是必不可少的。做事不走极端,着力维护集体利益,求大同存小异,保持人际关系和谐,是中国人普遍的行为准则。这对于民族精神的凝聚和扩展,对于统_的多民族政权的维护,无疑有着积极作用。
  刚健有为
  刚健有为作为中国文化基本精神之一,是人们处理天人关系和各种人际关系的总原则,是中国人的积极的人生态度的最集中的理论概括和价值提炼。
  孔子已经提出刚健有为的思想。他十分重视“刚”的品德。他说:“刚毅木讷近仁。”(《论语•子路》)刚毅指坚定性。他高度肯定临大节而不夺的品质,认为是刚毅的表现,所谓“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便是其生动写照。在孔子心目中,刚毅和有为是不可分割的。有志有德之人,既要刚毅,又要有历史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论语•尧日》)孔子的弟子曾参提倡知识分子要“弘毅”。他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论语•泰伯》)即强调知识分子要有担当道义、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孔子提倡并努力实践为崇高理想而不懈奋斗,鄙视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人生态度,他“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论语•述而》)。他还说,吃饭不要求饱足,居住不要求舒适,对工作勤劳敏捷,说话小心谨慎,到有道的人那里去匡正自己的失误,这才是好学的君子。儒家经典《中庸》提倡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的治学之道,主张刻苦学习,不甘人后,“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这些,都是刚健自强、积极有为思想的表现。
  《易传》对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思想作了概括的经典性的表述。《彖传》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系辞下》说:“天地之大德曰生。”天体运行,健动不止,生生不已,人的活动乃是效法天,故应刚健有为,自强不息。这里阐明了效法天行之健,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思想。《易传》还说:“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顺乎人。”“刚健中正,纯粹精也。”它把刚健当做一种最重要的品质,同时又要求刚健而中正,即不妄行,不走极端,能够坚持原则,以“中正”的态度来立身行事。这就防止了主观盲动等片面性的弊病。从战国到清代,历时两千年,《易传》关于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思想,可以说是深入人心,为全社会所接受,不仅对于知识分子,而且对于一般民众也产生了强烈的激励作用。“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所作为也。”(《史记•太史公自序》)这段有名的记载,反映了中华民族愈是遭受挫折、愈是奋起抗争的精神状态和坚忍不拔的意志。如果说,这只是知识分子和上层人士自强不息、积极有为思想的表现,那么,“人穷志不短”等民间俗谚以及中国古代针对儿童与青少年教育的“蒙学”类著作,都有大量激励人奋发向上的内容,这些都反映出自强不息精神广泛的社会影响和普遍意义。
  中国传统文化中也有柔静无为之说,如老子主张“致虚极,守静笃”(《老子》第十六章),庄子及其后学更提出了“心斋”、“坐忘”等理论,要求忘掉人己、物我等一切区别对待,停止一切身心活动,以达到“形如槁木,心如死灰”(《庄子•齐物论》)的境地。魏晋玄学和隋唐佛学,都大讲虚静无为、涅粱寂净。中国传统哲学中有长久的动静之辩。但是,辩论的结果,还是刚健有为的思想占上风,成为中国文化中的主导思想,柔静思想不过是作为一种补充。在先秦,儒家主张刚健有为,墨家“非命”、“尚力”,法家认为当时是“争于气力”之世,主张耕战立国,走富国强兵的道路,都是积极有为的。从魏晋到明清,都有一些思想家出来批判佛道和宋儒的主静之说。例如,明清之际的王夫之,就大力倡导“珍生”、“健动”学说。他认为“健”是生命的本性,“动”是生命的机能,“动”还是道德行为的枢纽,因此,君子应“积刚以固其德,而不懈于动”(《周易内传》卷三上),即以“健动”为人生的最高原则。颜元对“健动”原则也有深刻体会,他说:“三皇五帝,三王周孔,皆教天下以动之圣人也,皆以动造成世道之圣人也。五霸之假,正假其动也。汉唐袭其动之一二,以造其世也。晋宋之苟安,佛之空,老之无,周程朱邵之静坐,徒事口笔,总之皆不动也,而人才尽矣,圣道亡矣,乾坤降矣。吾尝言:一身动则一身强,一家动则一家强,一国动则一国强,天下动则天下强。”(《颜习斋言行录》)这段话充分说明了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精神对促进社会发展、国家强盛和文化繁荣的重要意义。刚健有为的精神,不仅在我们民族兴旺发达时期起过巨大的积极作用,而且在我们民族危难之际,如外族入侵、政权易手之时,也总是成为激励人们起来进行反侵略反压迫斗争的强大精神力量。无数志士仁人,为此鞠躬尽瘁,不息奋争。诸如“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杜甫:《闻官军收河南河北》)式的激动;“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杜甫:《蜀相》),“遗民忍死望恢复,几处今宵垂泪痕”(陆游:《关山月》)式的感慨;“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陆游:《示儿》),“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苏轼:《江城子•密州出猎》)式的雄心等,都是以高度的自尊自信而表现出来的自强精神。历史上许多民族英雄,诸如岳飞、文天祥等,都是不降其志、不辱其身,必要时可以慷慨捐躯舍生取义的楷模。文天祥的著名诗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集中体现了人生在世,要为崇高理想竭心尽力奋斗的正义追求,读来荡气回肠,至今仍然是激励人们为国家民族建功立业的重要精神力量。正是这种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精神,凝聚、增强了民族的向心力,培育了中华民族的自立精神和反抗压迫的精神,以及不断学习、不断前进的精神。
  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精神的一个突出表现,是“日新”、“革新”的观念在历史实践中为人们所普遍接受,并积极促进“顺乎天而应乎人”的社会变革。《礼记•大学》称赞“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易传》肯定“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彖传》)。这种革故鼎新的思想,后来成为不同历史时期朝野上下津津乐道的变革观念,成为有道讨伐无道的思想武器。中国历史上绵延不断的改良、革命、维新、变法的活动,都把“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当做变革的理论根据,体现了“日新又日新”的积极进取精神。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与刚健自强有密切关系,或者说作为刚健自强思想之重要表现,是坚持独立人格的思想。孔子认为,为了实行仁德,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而决不苟且偷生。他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他在自己的治国平天下方略不为统治者接受的时候,并不改变初衷,曲学阿世,而是实行“道不行,乘桴浮于海”(《论语•公冶长》)的原则。他始终坚持,“天下有道则现,无道则隐”(《论语•泰伯》)的人生准则,决不与黑暗统治同流合污,因而赢得了人们的尊重,成为后世坚持独立人格、保持自尊自重高尚气节的榜样。孟子明确表示,生存和道义,都是可贵的,但如果二者不可兼得,则“舍生而取义”(《孟子•告子上》)。他认为“大丈夫”应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下》)的气概,这种坚持独立人格和气节,不为物质利益或暴力所诱惑、所屈服的顶天立地的精神,成为烛照中华民族奋然前行的精神力量。南北朝时期的著名的无神论思想家范缜,坚持真理,不“卖论取官”,便是受传统的独立人格思想熏陶的结果。这种坚持独立人格、注重“大丈夫”气节的思想,无疑是中国文化的优良传统之一。
  三、中国文化基本精神的功能
  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作为中华民族精神的表现,在中国古代社会的长期发展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全面了解这些功能,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认识中国传统文化的积极意义,促进今天的新文建设。
  中国文化基本精神的一个重要功能,是民族凝聚的功能。文化基本精神有着巨大的思想统摄性,它可以超越地域、阶级、种族、时代的界限,用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哺育每一个中华儿女,使其凝为一体,同心同德地为民族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而不懈地奋斗。正因为如此,每当历史上出现外敌入侵之时,中华民族都能够万众一心地抵御外侮;而每当内乱出现之时,人们往往又可以在“中华一体”的民族认同基础上,捐弃前嫌,团结一致,变分为合,化乱为治。这些,都是与刚健自强、以和为贵的民族文化精神对人们的滋养分不开的。
  我们民族以和为贵的文化精神,还滋养出了崇尚和谐统一的博大胸怀。坚持和而不同的矛盾统一观,反对片面求同或乱斗一气;坚持统一,反对分裂。把家庭邻里的和谐、国家的统一看做天经地义的事情,这种文化传统,对于中华一体、国家一统的民族文化心理的形成,对于我们国家、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曾经起了十分重要的聚合作用。
  自西周以来,作为一种理性自觉,大一统观念便深深地扎根于中国人的心中,“《春秋》大一统”是人人皆知的名言。作为中国传统精英文化主流的诸子百家学说,尽管各是其说,有的甚至形同水火,但在国家统一、民族融合、使天下“定于一"的思想方向上,却有共识,可谓相反相成。这种政治上的大一统观念,实际上是天人合一、以和为贵的民族文化精神熏陶的结果,是它的折射。不仅如此,“天下一家”、“民胞物与”、“四海之内皆兄弟”的观念,还成为凝聚全社会的精神力量。以国家统一为乐,以江山分裂为忧,是中华民族天经地义的政治价值取向。这种大一统观念,经过儒法两家从不同思维路向的论证,特别是经过秦汉时期封建大一统国家的建立而带来的民族融合、共同发展的历史实践,逐渐转化为民族文化深层社会心理的结构,成为中华民族的政治思维定势,有力地推动了中华民族的整体发展和社会文化的进步。
  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是民族凝聚力形成并发挥作用的思想基础,也是它的思想核心。民族凝聚力作为一种思想整合力量,作为民族文化对其全体成员的吸引力,作为统摄人心、团结族类的精神纽带,它逻辑地要以文化基本精神为思想依托。没有民族文化基本精神的存在,没有它的感召力量,就没有真正的民族凝聚力。
  中国文化基本精神还是增强并推动民族凝聚力更新的精神力量。作为观念形态的东西,民族凝聚力具有相对稳定性,而作为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则是历史地发展着的。因此,不同时代民族凝聚力的内容会有所变化,或增强,或减弱,或者更新自己的形态。因此,人们就必须用不断更新、不断充实的文化基本精神去充实、改铸民族凝聚力,丰富它的内涵,增强它的力量,推动它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形态,以适应新时代的再求。
  精神激励功能
  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对于中华民族的每一个成员,还有着强烈而积极的精神激励功能。
  如前所述,作为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必须具有影响广泛、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特点。文化基本精神代表着民族精神,是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体现。因此,它应该而且必然反映着中国文化的健康的发展方向,能够鼓舞人民前进,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当代中国的文化建设中,都具有激发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的伟大作用。它理所当然地要成为维系全民族共同心理、共同价值追求的思想纽带,成为焕发人们为民族统一、社会进步而英勇奋斗,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源泉。
  中国文化中刚健自强的精神,在两千年的历史发展中,一直激励着人们奋发向上,不断前进,坚持与内部的恶劣势力和外来的侵略压迫者做不屈不挠的斗争。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为了救亡图存和民族自强而进行了坚苦卓绝的斗争。鸦片战争后,林则徐的学生冯桂芬提出了“若要雪耻,莫如自强”的口号。近代史上的洋务运动,正是打着“自然新政”的旗号出台的。严复强调,中国要自强,必须在“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的“自强之本”上下功夫。康有为在著名的《公车上书》中,也以《易传》的刚健、有为、尚动、通变原则作为“变法”的理论根据。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邹容写的《革命军》,更是把“革命”看成“世界之公理”、“天演之公例”。他们无一例外地都受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刚健自强思想的深刻影响,把它作为精神动力,并赋予新的时代内容。“五四”运动后,中国共产党人以“愚公移山”的精神,领导了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推翻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建国后,又以坚忍不拔的毅力,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艰难探索,都是对中国文化中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精神的自觉继承和发扬光大。可以说,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仍然是中国近现代优秀文化中的活的灵魄。
  中国传统文化中以人为本的精神,激励人们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努力在现实生活中去发现人,实现人的价值。这种价值,首先是道德价值。儒家认为,人的本性中先天地具有仁、义、礼、智等美好的道德品质,但要把它实现出来,并且加以充实和发展,还必须经过自觉的道德修养和意志锻炼。儒家学说特别强调主体自我修养和道德实践的重要意义,鼓励人们通过道德修养来培养高尚的情操,成就完美的人格。儒家先义后利、重义轻利的价值观,固然有忽视物质利益和现实功利的弊端,但在提升人的精神境界,把人培养成为有道德的人、有精神追求的人方面,却有着不可否认的积极作用。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各家各派,虽然价值观不同,但都重视道德修养,以人为本,对于培育和发展中国的人文主义精神传统,都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国历代都出现了许多重修养、重气节、重独立人格的志士仁人,与传统文化精神的熏陶、培育和激励是分不开的。
  中国文化中天人合一、以和为贵的精神,还激励人们自觉地维护整体利益.,坚持集体主义的价值取向。把天地人看做一个统一的整体,强调并努力创造三者之间的和谐,以维护这个整体的和谐为己任,并把个人、家庭和国家的利益看做不可分割的统一体,这样一种共同的民族文化心理态势,对于中华民族的发展壮大,有着不可忽视的积极意义。儒家的修齐治平理论,道家的“道法自然"的思维旨趣,墨家的天下尚同的政治理想等,都是以整体为上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把全局的利益看得高于局部的利益,把整体的利益看得高于个体的利益。它凸显了中华民族以小我成全大我、以牺牲个人和局部利益去维护整体和全局利益的优秀品格,造就了以国家民族利益为上的思想风貌。文化精神的价值导向功能,在这里看得非常清楚。
  整合创新功能
  整合不同的价值,使其在中华一体的文化格局中熔铸成为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从而有所开拓创新,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的又一功能。
  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是整个中华版图意义上的民族精神。而中华民族的孕育、形成和发展,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同样,全面意义上的中国(不是“中原之国”)文化的成熟、定型,也有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其间,作为中国文化基本精神的诸多主体内容,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起着不同的作用,对原有的诸多地域文化和不同阶层的文化,起着重要的整合创新功能。
  中国古代文化是在多元一体的格局下发展起来的。齐鲁文化、燕赵文化、巴蜀文化、荆楚文化、吴越文化、秦陇文化、岭南文化等等,都是古代中国人在艰苦的实践中,在特定的地域里,通过长期艰苦卓绝的努力,而创造出来的反映该地域人民文明发展程度的文化。这些地域文化,各有其自然环境特色和社会人文特色,反映着不同的价值观念,彼此间不能等同、替代。但是,这些特色各异的地域文化,几乎都蕴涵着自强不息的奋进精神,都有中华一体的文化认同意识。正是在这种共同精神的烛照下,多元发展的地域文化,逐渐走向融合,成为中华民族文化大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历史上,每一次大的统一,都伴随着文化和思想观念上的整合创新。秦朝的统一,使秦与山东六国“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礼记•中庸》),中国有了统一的文字,这对于中国文化的开拓和发展,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尔后隋唐、明清文化中表现出的盛大恢宏气象,无一不蕴涵着深刻的整合创新精神。不同地域的文化被纳入中华民族文化的整体架构之后,原本分别存在于不同地域文化之中的各种文化“基因”(价值要素),仍继续存在,有的还被大力发掘,着意提升,成为全民族共同的精神财富。
  中国文化基本精神中的整合创新功能,根植于中国古代哲学的理论思维之中,前文中提到的“贵和”的思想,便是突出一例。“和实主物,同则不继”(《国语•郑语》),在中国古代的哲人看来,“和”便是创新的源泉,万物的生生日新,是统一体中“不同”、对立的方面整合的结果,这也就是《易传》中所说的:“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系辞》)。
  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作为全民族的共同精神成果,在其演进的历程中,逐渐形成了文化的大传统。天人合一、人本思想、贵和尚中、刚健有为成为全社会广泛认同的文化观念,它超越了地域和阶层,成为牢固的民族文化心理,代代传承,不为外来的力量所打破、所改变。在文化大传统的熏陶下,原有的地域文化所蕴涵的文化小传统,既表现出中国文化的共性,又保留了自己的特殊性,即个性,内容更加丰满,有的在发展中逐渐形成了新的传统。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古代文化中,文化的大传统与小传统往往交相渗透,彼此兼容,很难简单地截然分开。比如,上述中国文化基本精神的诸方面,在不同的地域文化中都有程度不同的存在和表现;就阶层而言,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中也基本上都可以被接受。这是与中国文化基本精神雅俗共赏、上下乐道、朝野认同的特质分不开的。
  中国文化基本精神有着强烈的趋善求治的价值要求。无论在理论层面或行为方式层面,还是在社会心理和潜意识的层面,都对全民族的价值取向起着任何别的因素所不能取代的作用。贵和尚中的精神,培育了中国人民追求和谐、反对分裂的整体观念,滋养了崇尚中道、不走极端的平和心境;天人合一的精神,激发出“究天人之际”的治学传统和思想传统,并成为不同时期、不同思想流派共同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追求。这些,经过长期的实践,逐步深入人心,并演化为深厚的民族共同心理,以至成为集体的“文化无意识"。这些思想观念的相互整合,塑造了中国文化博大、精进、宽厚、务实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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