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江苏省委、省政府授予 “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的称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16 13:30:1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在11月15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表彰视讯会议上,我院被江苏省委、省政府授予“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的称号。这是我院继1987年以来一直保持无锡市文明单位荣誉、2003年来获江苏省文明单位,2007年来获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的荣誉后,又一次在精神文明创建上取得的殊荣。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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