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进行2018年度骨干教师考核
根据无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太湖教育人才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锡教发[2019]25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和我院绩效方案的要求,2月27日下午,我院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
学院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建设,并抽调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分别对教育系统骨干教师、人社系统骨干教师和德育工作骨干教师进行年度考核。教育系统市级以上教学骨干教师和德育工作骨干教师的考核结果上报无锡市教育局审核,由无锡市教育局相关部门确认考核结果。其他骨干教师的考核结果由学院公示,并与绩效考核奖励挂钩。
通过此次会议,考核组指出骨干教师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使他们明确2019年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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