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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级新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作者:安全保卫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8-18 15:43:5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做好2014年新生户口迁移工作,请班主任老师做好以下工作:
  一、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学生(限江苏省)愿意将其户口迁到无锡市来的学生,请班主任向其收以下物件:1、录取通知书。2、户口迁移证。同时班主任老师要填一份2014级学生户口迁移交接单。
  二、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学生(限江苏省),如果其不愿意将户口迁到无锡来(特别是宜兴、江阴的学生)请班主任老师一一查对后,请学生和学生家长填写不迁户口的申请书并签字后由班主任统一交安全保卫处存档。
  三、凭现有通知书当地派出所不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将现有通知书交到招就处,过后换省劳动厅盖章的录取通知书。
 
  注:录取通知书当年有效,户口迁移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所以材料请班主任老师于2014年9月20日前交院安全保卫处。
 
 
安全保卫处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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