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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建设工作协调办公室 来源:江苏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3-07-18 16:27:1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教育局职教处、国家示范中等职业学校:
  按照教育部项目办通知(见附件)精神,近日第二批、第三批国家示范中职校正在进行“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建设过程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从7月初我厅对首批国家示范学校项目建设工作验收情况看,各地各校质量监测数据填报中普遍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为数据不准确、前后不一致、关联数据间明显的逻辑性错误等等。
  请各市教育局职教处高度重视辖区内国家示范学校项目建设工作,迅速组织力量检查、指导或开展校际间互帮互查,督促首批学校抓紧落实教育部项目验收前的各项工作,按照省级验收专家组现场反馈的意见,加快项目建设的收尾工作和验收材料的修改完善;检查、指导第二批、第三批学校项目实施及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第二、三批学校质量监测数据最迟于7月26日晚提交系统,并将定稿后的纸质稿一份由校长签字、教育局职教处盖章(技工学校由人社部门负责)后寄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备查。
  各国家示范学校一把手校长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过问、督促检查,统筹项目建设内容和进度。当前,三批学校均要下大功夫着力做好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切实加强建设项目条块间文字、数据的统筹,所有材料、报表报出前要有专人审核、统稿,确保文字内容和数据的准确性、关联性和逻辑正确。
  近期,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公布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立项学校名单和创建规划。对于一些国家示范学校在项目创建过程中因不负责、不认真或者故意报送虚假材料、数据,造成严重失误或恶劣影响的,将不予拨付国示范项目省级配套资金,取消其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的创建资格。个别对辖区内职业学校各类建设项目只争名额不问过程、不负责任的市(县),今后将减少其创建指标、计划。

 教育厅职业教育处
2013年7月18日


 
附件:

关于第二批和第三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示范学校开展建设过程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职成司函〔2012〕49号、〔2012〕189号和〔2013〕79号文件精神,“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将于7月17日至27日对第二批和三批项目学校开放,7月27日14时系统关闭。
  本次《质量监测指标体系》进行了优化调整,重点是增加了集团化办学的模块,请各项目学校认真学习与研究《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和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及时根据本次填报的时间节点结合学校的工作进展和任务落实做好数据的采集、分析、整理与汇总,确保数据的完整、真实、有效。此次填报信息的时间节点分别为:第二批项目学校:2013年6月30日,第三批项目学校:申报水平是2012年7月31日,基线水平是2013年4月11日,预期目标是2015年4月11日,以及2013年6月30日的数据。
  请第二批和第三批项目学校使用统一分发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在“信息中心”子系统中下载《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质量监测操作说明》和《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及时完成各项数据的填报和提交工作。各项目学校在线提交的数据需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确认无误后,由各省统一提交至中央数据库。
   为避免他人冒领学校用户名和密码,如学校丢失系统登录用户信息,请与各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联系,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与教育部协调解决。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52962446 / 010-52962432,工作人员将为您耐心解答。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实施工作办公室
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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