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三十年教龄荣誉证》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教育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5-07 12:44:5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处、室、系、部、中心: 根据无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三十年教龄荣誉证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即日起为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的教职工(教龄计算到2013年10月1日前)办理荣誉证书,请各部门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在6月15日之前将填写好的审批表及彩照1张(背面标明单位和姓名)交人事教育处,逾期不再办理。 特此通知! 无锡技师学院人事教育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 附件: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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