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作者:党政办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01 08:49:3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处、室、系、部、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6日。4月7日(星期日)调上4月5日(星期五)的课。4月8日(星期一)早上升旗。 敬请相互转告!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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