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老生收费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各行政科室:
为了规范学校收费管理,确保下学期学生收费工作顺利完成,现就我校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的各类老生收费项目及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 收费项目
1、高级、技师学费
2、五年一贯制第四、五年学费
3、住宿费
4、技能鉴定费
5、实习材料费
6、代办费
二、缴费时间与方式
1、江苏银行“学校缴费通”方式:8月1日至8月20日
2、建设银行银行卡批量代收方式:9月4日
三、收费具体安排
1、班主任老师根据《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应缴费明细表(老生)》负责填制本班《班级缴费明细表(老生)》(附件2)、填写《告家长书》通知本班学生家长缴费项目及金额,并于2017年6月21日前将《班级缴费明细表(老生)》纸质和电子表格上交所在系部相关负责人。
2、各系部相关负责人于2017年6月21日前汇总本系所有班级《班级缴费明细表(老生)》纸质和电子表格上交财务处。
3、财务处审核各班级《班级缴费明细表(老生)》,审核无误后于缴费日前将学生缴费信息发送银行。
4、鼓励学生使用江苏银行“学校缴费通”方式缴费(无锡市教育局推荐平台),建行银行批量代扣方式将逐步淘汰停用。
5、扣费截止日后财务处将公示银行代扣未成功学生信息,由财务视情况制定补交方式与时间节点。未能及时补缴的学生视为欠费。财务处根据银行代扣成功学生信息统一开具财政局印制收据,直接分发给各系部,由各系部负责分发至各班级。
6、扣费截止日后财务处统计各系缴费率和欠费率发放给各系部领导,作为考核依据。
四、注意事项及收费纪律
1、各系(部)应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强化学生诚信缴费意识,有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协助、全面配合学费收缴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学费收缴环境。
2 、各部门必须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收费管理规定组织收费工作,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使用非法收费收据、截留收费收入、私设小金库。
3、本次收费工作全面采用江苏银行“学校缴费通”方式,考虑到更好的服务学生及家长,平稳过渡适应和个别外省及困难学生的特别情况,故建设银行批量代扣方式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继续保留,未能在暑假缴费期内完成缴费的学生,必须在9月3日前将应缴款项足额或超额存入学生本人建设银行卡中等待扣费。
4、准备当兵入伍的学生因最终是否成功参军要到8.9月才定,故班主任老师在填制本班《班级缴费明细表(老生)》(附件2)时该类学生务必不能直接删除或标记应缴费为0,按正常收费标准填列。
(1)未确定是否成功参军前,该类学生暑期可以暂不缴费,财务处在欠费名单中标注。
(2)若暑期又确定不当兵了,可通过江苏银行学校缴费通缴费。
(3)已完成缴费后又当兵了,费用开学后统一办理退费。
财务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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