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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三十年教龄荣誉证》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14 15:28:1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处、室、系、中心:
  根据无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无锡市区《三十年教龄荣誉证》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即日起为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的现职人员(教龄计算到2017年10月1日前)办理荣誉证书,申报对象为为市区2017年10月1日前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现职人员,2017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并退休的人员可酌情申报。
  请各部门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在6月21日之前将填写好的审批表及彩照1张(背面标明单位和姓名)交人事教育处,逾期不再办理。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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