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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我院单位公务卡结算银行的通知

作者:财务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28 15:46:4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处、室、系、中心:
  为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进一步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财库[2012]132号)、《关于完善公务卡管理制度的通知》(锡财库[2013]22号)和《关于统一公务卡标准相关事宜的通知》(锡财库[2015]13号)的文件精神,所有预算单位在职人员均应办理个人公务卡,凡属于公务卡结算范围内的公务支出项目,都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和报销。
  我院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使用江苏银行单位公务卡办理报销结算,原工商银行单位公务卡停止使用。由于个人原因未办理江苏银行“628”开头的银联标准公务卡的教职工暂时可用本人江苏银行工资卡过渡。已办理江苏银行个人公务卡的应及时开通并按上级文件要求执行报销结算业务。
  东绛校区每周三财务处值班日期间集中受理报销业务,报销人需持审核、批准、稽核完毕的报销单办理报销。藕塘校区周一至周五受理报销业务。


财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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