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2016年开具发票截止日期的通知
各处、室、系(中心):
接财政局通知,2016年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将于12月20日关闭,要求在此日期之前各单位清理非税收入,已开具票据抓紧催收入库,银行已收款的及时开票。现将我院具体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票截止日期
12月15日停止办理收据和发票的领用、开具。各部门按收费规定收缴的各项钱款请尽快上缴财务处,申请开票。
二、未达款项催收
12月15日前开具的收据、发票未达款项需及时催收入库,未入库的需由开票申请部门负责人作出书面说明,确定不能在12月20日前汇入我院账户的,需追回已开票据作废处理。
三、不明款通知
12月20日前有向我单位账户汇款而未通知财务处开票的,业务归口处室需及时通知财务处,提交开票申请。
四、未尽事宜
请拨打财务处咨询电话:83275625、83275623,我们将及时为您服务。
财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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