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技工院校教师高、中、初级职称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中心:
2016年全市技工院校教师高、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院教师高、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初审时间安排
请今年参加职称申报的教师在5月23日—5月26日期间将《无锡技师学院(立信中专)高、中、初级职称评审(转评)申请表》交至学院组织人事处,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经初审合格后公布通过人员名单。通过初审的申报高、中级职称教师于2016年7月1日前进行网上申报(http:/lss.wuxi.gov.cn/ztzl/zcfwzl/index.shtml)。
二、申报评审的具体要求
1.申报评审的依据为《江苏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1号),任职时间算至2015年12月31日。
2.准备申报2016年高、中、初级职称的教师按照要求整理材料,各分册请自制目录,标明页码。申报材料纸质档案袋(不要用塑料文件盒)要保持整洁,所装材料量要适中,不宜过多,每人一个档案袋(至多不超两袋)。档案袋封面上贴有申报专业、申报职称、姓名、地区、工作单位、申报材料总目录等内容。并按规定整理各类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附清单),材料上交时间2016年7月1日前。申报者交1寸免冠彩照1张(照片后注明单位、姓名),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准的收费标准,每人缴纳评审费高级职称400元(含论文鉴定、面试费100元),中级职称300元(含论文鉴定100元),初级职称80元。
3.学历证明。申报评审各级职称及职称初定,除必须提供学历鉴定的人员外,其他申报人员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http:/)实名注册,查询本人学历信息,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认定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其它国内取得的暂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取得军队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交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或教育部等有关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或学历证明,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也可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地方人员在军队院校取得的成人教育学历在评审中不予认可。
4.计算机。申报高、中级职称的教师,必须提供2015年12月份之前的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
5.继续教育。申报人员凡是2008年之前在我市参加工作者,需提供《现代职业道德及通用能力》、《现代高新科技及其产业发展》和《心理健康与心理调试》(或《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继续教育的合格证书;2008年以后参加工作者,需提供《现代高新科技及其产业发展》和《心理健康与心理调试》(或《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继续教育的合格证书;2011年以后参加工作者,需提供《心理健康与心理调试》(或《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继续教育的合格证书。2015年通过评审或者初定的人员,领取证书时须提供第六期继续教育必修课《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合格证书。
6.诚信承诺。自2016年起,凡申报中级职称的均须按照无锡市的要求签署《诚信申报承诺书》,确保申报人本人所提交的学历资历、证明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材料真实可信。
7.核心刊物一般指由中国知网、中国学术期刊网和北京大学图书馆联合发布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的刊物(以论文刊发时,是否为核心期刊为准),请将核心期刊论文在中国知网论文数据库中查证页面打印,并粘贴在论文复印件前。
8.申报中级职称的材料目录届时将放在无锡技师学院老师群共享文件中。
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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