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三十年教龄荣誉证》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中心:
根据无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无锡市区《三十年教龄荣誉证》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即日起为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的现职人员(教龄计算到2016年10月1日前)办理荣誉证书,申报对象为为市区2016年10月1日前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现职人员,2016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并退休的人员可酌情申报。请各部门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在5月23日之前将填写好的审批表及彩照1张(背面标明单位和姓名)交人事教育处,逾期不再办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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