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中、初级职称申报的通知
各处、室、系、中心:
2016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院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初审时间安排
请今年参加职称申报的教师在5月10日—5月13日期间将《无锡技师学院(立信中专)高、中、初级职称评审(转评)申请表》交至学院组织人事处,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申报评审的具体要求
(一)评审条件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16]12号)和《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号)文件精神执行。实习、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仍按苏职称[2003]2号文件中《江苏省中等专业学校高级实验师资格条件》、《江苏省中等专业学校实验师资格条件》执行。
(二)报送材料要求
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评审通知》附件2),A4,高级一式3份,中(初)级一式2份。
(1)须实事求是填写表中有关栏目,个别栏目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并装订入内(但不得变动评审表原版式)。
(2)“任现职历年来年度考核情况”由学校在《评审表》中第10页,“学校综合考核意见”栏内填写。请学校对申报人员任现职情况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简表》(《评审通知》附件3),A3,限填写1页,高级一式8份,中(初)级一式16份。此表应概括、清楚、真实反映参评人员概况,由学校填写并盖章。
3.从事班主任工作,须有班主任工作聘书、证明材料。
4.申报中、初级人员须提供任现职以来任教课程一学期的讲稿(教案、备课笔记)。
5.申报中级人员须提供班主任手册一本。
6.交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学校、姓名)。
三、报送时间、评审费
1.材料袋今年仍可用原中专材料袋或普通中小学职称材料袋或其它档案袋代替,具体请按《评审通知》附件1第五条“申报人员送审材料袋格式要求”装订。
2.请各位参加评审的教师于2016年6月1日—6月8日间将评审材料交至组织人事处A306,电话:83275629,83273080。
3.评审费仍按原标准执行,高级400元、中级200元、初级80元。
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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