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各有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15]11号,以下简称《评审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申报资格
按《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15]11号)和《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号)文件精神执行。
省下达给我市正高级讲师推荐名额5名,请各地对照条件,择优推荐。
二、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按《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号)文件精神执行。
实习、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仍按苏职称[2003]2号文件中《江苏省中等专业学校高级实验师资格条件》、《江苏省中等专业学校实验师资格条件》执行。
三、报送材料要求
除《评审通知》规定要求外,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1、《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评审通知》附件4),高级一式2份,中(初)级一式2份(表中“高级”改为“中、初级”),加盖学校、主管部门公章,并按Excel格式报送至以下邮箱:75315761@qq.com。
(1)“申报学科(专业)”按《评审通知》附件1中“申报学科(专业)代码表”中规定名称填写。
(2)“毕业学校及专业”和“最高学历或学位取得时间”栏只填最高学历,前学历情况可在备注栏内填写。
(3)计算机考核情况是指“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的情况,限填“合格”、“免试”。
(4)“现职称及取得时间”指现任专业职务及评审通过时间,对于同级转评人员应完整填写。
(5)“破格情况”,若是正常晋升则不须填写,若是破格晋升高级讲师,应在备注栏中填写“学破”(指学历破格),中等职业学校讲师资格不实行破格申报。
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评审通知》附件2),A4,高级一式3份,中(初)级一式2份。
(1)须实事求是填写表中有关栏目,个别栏目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并装订入内(但不得变动评审表原版式)。
(2)“任现职历年来年度考核情况”由学校在《评审表》中第10页,“学校综合考核意见”栏内填写。请学校对申报人员任现职情况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简表》(《评审通知》附件3),A3大小,限填写1页,高级一式8份,中(初)级一式16份。此表应概括、清楚、真实反映参评人员概况,由学校填写并盖章。
4、从事班主任工作,须有班主任工作聘书、证明材料。
5、申报中、初级人员须提供任现职以来任教课程一学期的讲稿(教案、备课笔记)。
6、申报中级人员须提供班主任手册一本。
7、交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学校、姓名)。
四、报送时间、评审费
1、请各学校于6月30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至无锡市教育科学研究院816室,电话:82732863、81821826。
2、材料袋今年仍可用原中专材料袋或普通中小学职称材料袋或其它档案袋代替,具体请按《评审通知》附件1第五条“申报人员送审材料袋格式要求”装订。
3、评审费仍按原标准执行,高级400元、中级200元、初级80元。
无锡市教育局
二○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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