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技工院校教师高、中、初级职称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2015年全市技工院校教师高、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院教师高、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学院初审时间安排
请今年参加职称申报的教师在4月23日—4月30日期间将《无锡技师学院初、中、高级职称评审(转评)申请表》交至学院人事教育处,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经初审合格后公布通过人员名单。通过初审的教师于2015年6月15日前进行网上申报(网址为:http:/)。
二、申报评审的具体要求
1、申报评审的依据为《江苏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1号)。
2、准备申报2015年高、中、初级职称的教师按照要求整理材料,并按规定整理各类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附清单),材料上交时间另行通知。申报者交1寸免冠彩照1张(照片后注明单位、姓名),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准的收费标准,每人缴纳评审费高级职称400元(含论文鉴定、面试费100元),中级职称300元(含论文鉴定100元),初级职称80元,中初级转评100元。
3、学历证明。2014年起,申报高、中级以及初定职称,除毕业证书外,还必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实名注册,查询本人学历信息,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可从个人档案中复印)。
4、计算机。申报高、中级职称的教师,必须提供2014年12月份之前的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
5、继续教育。申报人员凡是2008年之前在我市参加工作者,需提供《现代职业道德及通用能力》、《现代高新科技及其产业发展》和《心理健康与心理调试》(或《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继续教育的合格证书;2008年以后参加工作者,需提供《现代高新科技及其产业发展》和《心理健康与心理调试》(或《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继续教育的合格证书;2011年以后参加工作者,需提供《心理健康与心理调试》(或《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继续教育的合格证书。2015年通过评审或者初定的人员,领取证书时须提供第六期继续教育必修课《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合格证书。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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