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试用期考核和2018年初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为做好我院2018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定范围和对象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初定资格
根据初定资格条件的规定:
(1)本科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初定助理级;
(2)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 年可初定初级,如不初定初级,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初定中级。
请申报人员按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填报。
三、申报方式
初定人员采用网上申报办法,即申报人员网上填写(无锡市人社局官网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专栏(网址:http:/lss.wuxi.gov.cn/ztzl/zyjsryfwzl/index.shtml),点击“职称申报”——“职称初定”,选择相应栏目进行报名)。请仔细阅读“申报流程”,并按系统提示及要求,完成相应模块的填写和信息上传,待预审、初审通过后,选择“当前申报记录”点击修改,继续完成新增模块的填报,复审通过后,在“当前申报记录”中打印《专业技术人员呈报表》,整理纸质申报材料上报组织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盖章后送无锡市教育局。
纸质材料包括(含原件):《专业技术人员呈报表》、学历学位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研究生初定中级须上报市级发表或县级以上获奖论文一篇。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8年8月25日至9月3日。纸质材料上报时间截止到2018年9月3日。
四、有关说明
1.继续教育情况
2018年初定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1个公共科目学习并考核合格。(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发<2018年无锡市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锡人社发[2018]148号)精神)
2.按照中办、国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文件规定,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和认定。
3.初定时要求所学专业与所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研究生学历初定中级职称时要求研究生阶段的专业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研究生阶段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师教育”,本科阶段与所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可初定中级),若不一致,均要进评委会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五、申报材料及费用
1.照片: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学校、姓名);
2.纸质材料(含原件);
3.费用:50元/人。
组织人事处
201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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