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本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进行课程改革,加强教学过程研究,特制定无锡技师学院(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院本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一、课题申报
1.课题选题应以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要内容,用新的视野、新的思路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找到新的研究切入点、突破口,开展应用性研究和探索。课题的内容必须是属于申报者所从事的教育教学的范畴,关注当前职业教育、教学中重点、难点和热点,选题应小,一个问题、一种现象、一个学生、一种方法、一次活动均可以作为研究的内容。
2.课题申报每年一次,主要面向各系部在职的所有教师及教育教学与管理人员。课题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3.课题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研究申报书》(附件1)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材料。课题申请人所在的教研组、系部进行初步审核,择优推荐,并承诺为立项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设备、信息资料等保障条件。
4.学院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课题主持人应按时做好结题工作。如确需延长的,需提出书面申请,延长时间最多为一年。因特殊原因逾期未结题的课题,按撤项处理。
二、课题评审与立项
1.学院聘请院学术委员会有关人员组成评审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课题研究申报书》进行评审,重点把握课题设计和完成课题的可行性以及课题的实用性和创新性。
2.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公示后,由学院正式公布立项课题名单并发放课题立项通知书。
3.部分有创意的优秀课题将送无锡市、江苏省申报高一级课题。
三、课题常规管理
1.立项课题名单公布后,课题组应在十五天内制定课题实施方案,将实施方案报送学院科研处。未及时修改完善实施方案的,将撤销立项。
2.课题实行分级管理。学院对课题进行全面管理,负责指导各系部课题管理的工作。各系部负责课题的日常管理,督促课题组按要求如期完成研究任务。
3.课题立项半年后应进行中期检查,并将《中期检查表》(附3)及相关阶段性成果报送学院科研处。对研究态度不认真、研究进展不大、研究成果无创新之处的课题,将责令其限期改正或撤销立项。
四、课题结题鉴定
1.课题结题鉴定的总体要求:学院课题结题鉴定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课题结题鉴定工作,对课题的研究成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鉴定研究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提出进一步改进、完善课题研究的意见。
2.课题组在完成《课题研究申报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各项任务,并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后,由课题承担者向科研处提出结题申请,并填写《研究成果鉴定申请书》(附4);《研究成果鉴定申请书》由教研组长、系部签署意见盖章后与其它有关结题成果资料装订成册后在每年十二月上旬送科研处。
课题结题材料要求(6项):研究成果鉴定申请书;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课题实施方案;课题相关研究论文1-2篇复印件(其中须有1篇在区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在市级(含)以上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奖);课题研究报告(典型案例分析);课题研究过程性资料(研究活动台帐、课题研讨记录、教学展示活动等)。
3.课题由学院组织鉴定,鉴定专家组成员、鉴定时间、地点由学院科研处协调安排。
4.课题鉴定标准:课题鉴定分为四个层次:精品、优秀、合格、不合格。精品、优秀、合格发给证书,不合格者退回结题材料,并要求进行补充研究。两次鉴定不合格的课题取消其结题资格。具体标准如下:
精品课题(一等奖):课题做得认真,成果资料丰富。取得具有引领性的教育教学成效,有推广和辐射作用。
优秀课题(二等奖):课题做得认真,资料齐全。取得显著的教育教学成效。形成了具有创新性的理论性成果与实践经验。
合格课题(三等奖):课题做得较认真,资料齐全。取得一定的教育、教学实效。形成了理论性的经验成果,但创新度不够。
不合格课题:课题做得不认真,资料不全。没有解决实际问题。
5.结题证书的效力
通过鉴定合格的课题,由科研处向主持人颁发《无锡技师学院(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院本研究课题结题证书》,由学院核定的各级考核中预以承认,根据学院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附一:院本课题研究申报书
附二:院本课题立项通知书
附三:院本课题中期检查表
附四:院本课题研究成果鉴定申请书
五:院本课题结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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