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陈湘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25 15:21:0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位老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18〕1号)的有关要求,现要做好我院2018年度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具体要求请看附件: 附件1 附件2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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