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省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各系、中心:
根据《锡教发〔2017〕34 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省教学成果奖的通知”》,我院的申报工作必须在3月15日前完成,请各系主任、分管教科研工作的领导认真研读文件,按时间节点,准时高质量的完成申报工作(申报要点可参照附件中的专家讲座)。
《锡教发〔2017〕34 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省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科研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7-2-27
各系、中心:
根据《锡教发〔2017〕34 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省教学成果奖的通知”》,我院的申报工作必须在3月15日前完成,请各系主任、分管教科研工作的领导认真研读文件,按时间节点,准时高质量的完成申报工作(申报要点可参照附件中的专家讲座)。
《锡教发〔2017〕34 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省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科研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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