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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省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顾玉琴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27 13:21:0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系、中心:

  根据《锡教发〔2017〕34 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省教学成果奖的通知”》,我院的申报工作必须在3月15日前完成,请各系主任、分管教科研工作的领导认真研读文件,按时间节点,准时高质量的完成申报工作(申报要点可参照附件中的专家讲座)。

《锡教发〔2017〕34 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省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科研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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