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年度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部门:
为加强教育改革氛围建设,进一步推动我院科研工作,深入总结和推广先进教育科研工作经验,提高广大教师的教育科学研究水平,壮大科研骨干力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举行2016年度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名额分配
1.参评对象:全体教师。
2.推荐名额:各教学部门推荐2名(非“六系一中心”人员归属任教部门)。
3.科研成绩特别突出的部门,可申请适当增加名额。
二、评选条件:
热爱教育科研工作,思想作风良好,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本年度科研工作成绩优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均可以参加评选:
1.公开发表的论文、案例或参加编写正式出版物;或在市级及以上有获奖论文;
2.主持或参与完成市级教育科研课题;
3.在市级及以上教学业务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
4.积极参加创新教育活动,有市级及以上教师辅导奖或市级专业培训讲座;
5.积极承担教师培训任务,有效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四、评选方法
采取部门评选推荐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原则。评选时要严格把关,根据分配名额,按条件择优推荐。在进行部门评选时,请各部门审查申报材料,在2016年度教育科研先进个人推荐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科研处(教师发展中心)。最后由科研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开展综合评选。
五、上报要求
1.填写2016年度教育科研先进个人推荐表后,将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交科研处(教师发展中心)。
2.请各部门于12月26日前完成部门评选推荐。
无锡技师学院(立信中专)
科研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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