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院本课题结题通知
各系部、各课题领题人:
根据学院院本课题的管理规定和2016年学院工作安排,2016年的院本课题结题工作必须在11月底完成,为了尽早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结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课题结题材料要求(7项,格式见附件):
1. 研究成果鉴定申请书;
2. 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3. 课题实施方案;
4. 课题相关研究论文1-2篇复印件(其中须有1篇在区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在市级(含)以上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奖);
5. 课题研究报告(典型案例分析);
6. 课题中期检查表;
7. 课题研究过程性资料(研究活动台帐、课题研讨记录、教学展示活动等)。
二、 材料上报时间:
每个课题均需上报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稿,有各系部收齐后,于11月25日前统一交科研处。
材料必须装订成册(其中研究成果鉴定申请书不需要装订)。
科研处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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