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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技师学院学生早读、晚自习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11 16:07:32 浏览次数: 【字体:

江苏省无锡技师学院学生早读、晚自习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加强对我院学生早读、晚自习的管理,切实推进我院的学风建设,特制订此办法。

第一条 凡我院住宿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统一规定的早读和晚自习,走读学生必须参加早读。

第二条 早读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早上7:40-8:00;晚自习时间为每周日至周四晚6:30-8:30。

第三条 早读地点为班级所在教室或上午一二节课的上课教室;晚自习地点为教学区,晚自习时间学生不得在生活区逗留,更不允许住宿学生私自离开学校。

第四条 各系根据不同年级、班级的实际情况,确定早读和晚自习的具体内容,编制成课表,其中每周一早读内容为思政课,晚自习观看7点的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

第五条 学生参加早读和晚自习要按时,不要迟到和早退;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要将早点带入教室;要保证早读和晚自习的效果,不要在教室内聊天和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要在教室内打瞌睡。

第六条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早读和晚自习者,必须事先向班主任请假。未请假擅自不参加早读和晚自习者按旷课论处。

第七条 学院各系学生会负责早读和晚自习期间学生到课、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按学院早读、晚自习评分细则考核打分,值班老师负责巡视检查。

第八条 各班学生干部、团员、寝室长要树立先锋模范作用,并督促身边同学建立良好的早读、晚自习习惯。  

第九条 班主任应切实负起责任,安排好班级早读、晚自习内容,强调具体要求。对缺席的同学要及时了解情况并进行思想教育。

第十条 负责和参与学生早读、晚自习的学生干部必须如实考勤,做到客观公正,并维持早读、晚自习秩序,配合学生会和值班老师做好管理工作,及时将情况反馈给班主任。

第十一条 各班早读、晚自习情况和考核打分结果,不仅是先进班集体评选和班级量化考评的重要指标,也是班主任年度工作实绩考评和优秀班主任评选的重要指标。学生参加早读、晚自习的表现将作为年度评定 “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的重要条件。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2022年3月

 

 

 

 

 

 

终审: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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