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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制度

学院技能竞赛训练工作管理细则(试行)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31 11:47:4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技能竞赛集训工作,以《学院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等文件为指导,现结合学院实际,对技能竞赛训练工作管理办法做如下规定。

一、集训工作量计算

技能竞赛训练工作分为两个阶段:校内选拔集训、市级及以上强化集训。工作量计算执行项目包干制。

项目组开展技能训练时按照《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修订)》执行。工作量结算实行绩效考核:

1.业余时间集训:严格实施经各系批准的训练计划,执行集训课程表,每个项目团队每天不超过2个标准课时。

2.全脱产集训:严格实施经教务处批准的训练计划,每个项目团队5课时/天,具体课时分配由教学负责。

3.绩效考核标准:

项目团队获得世赛(正式赛项)参赛资格的课时系数为5;在国家集训队进入第二轮的课时系数为3;经国赛进入国家集训队的课时系数为2;获得省赛出线的课时系数为1.5;获得市赛出线的课时系数为1;市赛未出线的课时系数为0.5。

4.项目组工作量根据比赛进程分阶段结算,每个阶段工作量的课时系数与阶段比赛成绩挂钩。项目组通过比赛实现晋级,享受高一级课时系数;若没有晋级,按原等级课时系数。

5.对于上级部门有补贴、奖励的集训项目,按就高原则,每次比赛不重复计算。

二、集训项目类型

集训项目类型分为三类:冲刺项目、获奖项目、跟进项目。

1.冲刺项目:指冲刺进入世界技能大赛的项目,学院全力以赴重点扶持,工作量按项目发文成立之日起全脱产集训,每个项目团队5课时/天计算。

2.获奖项目:指准备在国、省赛获得佳绩的项目,工作量按新学年开学开始全脱产集训至比赛结束,每个项目团队5课时/天计算,其他时间按业余时间集训计算工作量。

3.跟进项目:指准备在国、省赛获得经验的项目,工作量按报名参加市级比赛报名开始起全脱产集训至比赛结束,每个项目团队5课时/天计算,其他时间按业余时间集训计算工作量。

三、训练要求

各项目组应针对项目竞赛文件,认真分析技能竞赛活动特点和要求,解析竞赛技术文件、根据选手情况和学院实际,在项目组学院立项后一周内教练组提交训练计划,经各系领导同意报教务处审核后实施。各项目组在训练现场建立看板管理制度,及时更新信息,院系二级督导机构根据训练计划开展过程性督导,督导结果与工作量挂钩。

四、假期集训

应上级文件规定或实际需要双休日、节假日集训项目,各系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执行,每个项目团队按加班计算,不再算课时,各类加班同时打开并上报考勤表。

要求:提前1周申请假期训练,寒暑假需报训练计划,报学院批准后执行。

五、学生选手学习成绩的认定

参赛学生选手停课训练期间的学习成绩,根据学生训练情况和取得的大赛成绩,由各系、教练和班主任商量确定,原则上以相应班级的课程平均成绩的1.2倍计算。学生成绩由教练提出、各系领导批准由各系将成绩录入系统。

对于上级部门要求参加的课程统考,各系应及时与教务部门沟通,做好学生考前辅导工作。

六、其他

1.应上级文件规定或实际需要,经过学院批准,教练团队带领选手外出集训的工作量计算:

(1)市内:按集训工作量进行结算,产生的相关费用按学院报销制度执行。

(2)市外:按集训工作量进行结算,同时按学院出差管理办法对交通费进行报销等。若上级有相关文件确定待遇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算。

2.工作量统计的时间、周次与教务处统计课时的时间、周次进程同步,且按月同时申报,需确定专人负责。工作量的核算、假期集训加班由系部负责统计后报教务处审核。

3.所有项目立项申报、训练起止时间均由教务处统一确定。


终审: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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