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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制度

学院现代化专业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31 11:42:16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人社部技工教育发展规划和省、市人社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进专业建设,强化专业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我院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加快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步伐,满足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现代化专业群建设的目标

1.按照“突出优势、聚焦特色、创新机制、打造品牌”的工作思路实施现代化专业群建设,以“理念先进、目标明确、改革领先、师资优化、设备精良、教学优秀、特色鲜明”的建设要求,使我院的骨干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设施条件等诸方面形成特色和优势,在全省有一定的影响力。

2.在现有专业群和专业建设的基础上,力争每个系建成具有较高水平和较强示范性的现代化专业群1-2个。

3.通过现代化专业群建设,进一步优化我院专业结构,提升专业建设整体水平,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第二章  现代化专业群建设的内容

第三条  各系以人社部技工教育发展规划和《江苏省技工院校示范专业(重点专业)评选标准》等为指导,结合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各系专业建设实际,以七年制技师专业为核心和五年制高技专业为主干,制定系部“十四五”专业群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经学院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  现代化专业群按《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必须由3个及以上相关、相近专业或专门化方向组成,其中核心专业必须达到省级重点专业标准,达到此要求的专业群将被学院确定为重点建设现代化专业群。

第五条  现代化示范、特色专业建设以江苏省技工院校示范专业或特色专业为目标进行建设。

第六条  现代化专业群建设主要内容如下:

1. 专业建设规划与人才培养方案。包含专业建设规划与定位、人才培养模式和方案等。

2. 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包含教学改革方案、教学内容和教材、教学方法和手段、顶岗实习或毕业设计、教改成果等。

3. 师资队伍建设。包含专业带头人、一体化教师、教学团队等。

4. 教学条件。包含校内实训条件、校外实训基地等。

5. 人才培养水平。包含学生专业技能特长、学生就业优势、学生综合素质、学生创新能力等。

6. 保障措施与质量监控。包含组织机构与制度建设、资金投入与社会资源利用、教学质量监控等。

7. 服务与示范。包含社会服务、示范辐射作用。

8. 专业特色与创新。有取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行学校公认的标志性成果。特别是是在校企一体育人、一体化教学、高质量就业等方面有所突破。

第七条  现代化专业群建设以《无锡技师学院现代化专业群建设标准》为目标进行建设。

1. 专业群的结构方面。包含目标定位、结构组成、建设机制等。

2. 培养模式改革方面。包含培养方案、教学模式、评价模式等。

3. 课程体系建设方面。包含体系构建、课程开发、课程实施等。

4. 教学团队建设方面。包含团队结构、团队素质、核心专业负责人等。

5. 实训基地建设方面。包含基础条件、运行管理等。

6. 建设成效方面。包含办学规模、培养质量、社会服务等。

7. 特色创新方面。凝练1—2个建设成果,并示范推广。

第三章  现代化专业群过程管理与验收

第八条  现代化专业群建设的过程管理

1. 现代化专业群建设项目组对照《无锡技师学院现代化专业群建设标准》的目标、要求和专业建设评估体系开展建设。现代化专业群建设由教务处负责具体管理,教务处对各系现代化专业群建设进行指导、支持。

2. 学院对重点建设的现代化专业群在招生计划安排、人才引进、师资培训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3. 现代化专业群建设实行专业负责人负责制。各专业建设要明确专业建设目标,理清专业建设思路,切实制定和完善专业建设实施计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学改革与管理等方面落实相关人员责任,落实专业建设经费,保证按期达到或超过专业建设预期目标。

4. 现代化专业群将作为学院“十四五”期间专业建设的重点,在建设过程中,学院将进行不定期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该专业建设与改革进展缓慢,学院将予以警告。

第九条  现代化专业群的评估验收

1. 学院在建设周期结束后组织预评估验收。

2. 现代化专业群建设完成目标与任务后,系部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验收申请,申报验收专业群对照《无锡技师学院现代化专业群建设标准》进行全面总结,并提交自评报告,随后学院组织专家验收。

第四章  专业群建设资助措施及奖励办法

第十条  现代化专业群建设组的专业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学院将在其职称评定、岗位晋级、教学研究、教学成果申报、教材建设、教学优秀评选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第十一条  建设资助措施。被确定为学院重点建设的院级现代化专业群,学院根据各专业的不同情况核定资助额度或优先批准相关建设项目。

第十二条  专业群被评为学院现代化专业群,按学院绩效方案进行奖励,由各系按专业群建设过程中团队成员的工作量实行按劳取酬的分配机制。个人奖励纳入个人年收入范畴,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

 


终审: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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