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健全完善 “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实施意见》 相关问答
1、何为“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1994年国家实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以来,将职业技能等级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五个等级,形成了职业技能等级五级架构。2022年起,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可在其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在初级工之下增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
2、健全完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何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就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技能人才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指出“要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加快建设一支宏大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大军。”“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纳入国家战略人才力量。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大国工匠是技能人才的杰出代表,在加快产业升级、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构建符合新时代技能人才发展特点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将技能等级结构与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劳动力管理相关联,有助于技能人才更好融入技术技能工作范围的扩大、融合、延伸,有利于促进技能人才能力提升、向上发展,进而助推高质量就业大局。
3、我省建立完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方面确立哪些工作目标?
到“十五五”期末,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实现有机融合,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更加畅通,在以技能人员为主体的规模以上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中,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并与使用相结合、与待遇相匹配的技能人才“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全省高技能人才总量稳定在560万人以上,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支持不少于400家用人单位开展特级技师、100家用人单位开展首席技师自主评聘试点,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并与使用相结合、与待遇相匹配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
4、这次出台的健全完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有哪些?
《意见》紧紧围绕健全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将当前技能人才评价与促进就业工作大局、终身职业培训制度相结合,主要分为六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明确《意见》制定的依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任务;二是等级架构,准确表述“新八级工”序列中各职业技能等级名称以及等级(岗位)要求。按各等级(岗位)要求,建立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的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对应“新八级工”序列,完善由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相互衔接、国际可比的职业标准体系;三是认定机制,支持用人单位、各类院校、行业组织、社会机构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全面实施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将评聘工作领域扩大到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业、工艺美术、非遗传承项目、现代农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做好学徒工等级衔接和职业技能等级直接认定,完善并落实竞赛获奖选手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政策;四是待遇结合,围绕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有效融合,把实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全面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作为引导职业技能培训方向、检验培训质量的重要手段,建立评价与使用相结合的机制,评以适用、以用促评。推动高技能人才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同时在学习进修、科研攻关、技能革新、工艺改进、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等方面建立平台,助力高技能人才成长成才;五是监管服务,一方面强化监管,建立健全质量监管体系,强化质量督导人员队伍建设。落实信用管理办法,对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事项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强化“互联网+监管”,推广使用“云眸工程”,形成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督的质量监督体系。另一方面优化服务,完善高技能人才数据库,打造“江苏工匠课堂”品牌,构建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数字化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探索技能评价结果国际互认;六是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机制。强化经费保障,加大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各项补贴资金的整合力度,提高使用绩效。加强政策宣传,宣传“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对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技能劳动者成长成才的积极作用,提升技能人才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
5、我省在建立完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我省各级人社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围绕用好用活人才,聚焦技能人才职业发展中的“天花板”问题,延伸拓展其成长进步阶梯。自2022年起,我省启动了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试点,在原有的技能人才“五级架构”之上增设了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级,打破了技能分级的“天花板”,并且明确向生产、科研及制造业一线倾斜,为拥有高超技能水平、展现一流工作业绩以及为产业技术革新突出贡献的“塔尖”型技能人才,创造了进一步向上发展的空间。全省产生的226名特级技师、26名首席技师来自70家龙头企业,这其中不乏像熊猫、南钢、红豆、徐工、亨通、沙钢、洋河等耳熟能详的品牌企业,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在企业中全部工作于生产、科研和技术攻关一线,特别是在数字经济领域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中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
6、下一步,江苏省在健全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方面有哪些工作打算?
江苏实体经济占全省经济总量80%以上,全省制造业增加值占全国的13.4%,数字经济规模已经超过5万亿元,约占全国的11.8%,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水平连续七年保持全国第一,数字经济已成为江苏转型发展的关键增量。加快培养更多数实融合技能人才,是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支撑力量。为此,我们锚定“稳就业、促培训、长技能”目标,把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工作摆入稳就业大局中同步谋划,完善技能导向的劳动者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制度,通过构建技能人才成长“三个通道”,为劳动者提供优质服务:一是打通技能成才“纵向通道”。全面建立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机制、学徒工定级机制,完成“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构建。引导企业建立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薪酬待遇体系,比照企业正高级职称人员、高层管理人员享受相关待遇。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实训基地等工作平台,组织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工艺流程改进、重大技术难题攻关等专题活动;二是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横向通道”。打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职业技能评价界限,不断拓展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发展领域,进一步破除“四唯”倾向,注重评价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工艺改进、传技带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探索建立企业内部技能岗位等级与管理、技术岗位序列相互比照,专业技术岗位、经营管理岗位、技能岗位互相衔接机制;三是建立国际化技能人才“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目录,积极引进推广双元制、学徒制等国际职业教育先进模式和优质资源,支持外向型经济企业、国内大型龙头企业和省重点技师学院根据自身职能,比照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认定国(境)外职业技能证书持证人的技能水平,并给予我省技能人才政策待遇。发挥龙头企业“产业出海”对接优势,探索“技能出海”新举措,持续拓宽国家职业标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际应用领域,逐步实现职业技能国(境)内外互鉴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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