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专项评估情况的通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省技能人才评价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履行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监管职责,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质量评估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23〕17号),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于近期对13个设区市和51个省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进行了全面的质量专项评估,现将全年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示范单位
(一)设区市
1、苏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无锡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服务中心
3、镇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4、徐州市技能人才评价管理中心
(二)省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
5、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6、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7、万新光学集团有限公司
8、江苏省预防医学会
9、江苏省社会福利协会
10、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
二、技能人才评价质量达标单位
1、连云港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宿迁市职业培训评价指导中心
3、盐城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4、淮安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5、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6、扬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7、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8、常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9、南通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希望各设区市人社局和省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向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示范单位学习,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推动我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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