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招生就业处廉政集体谈话
4月2日下午,纪检监察室组织召开2024年度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廉政教育集体谈话。招生就业处处长凌丽江、副处长吴尉尉以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由纪检监察室主任秦桦主持。
首先,参会全体人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悔思》,并学习了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职业院校有偿招生行为处理办法》,提醒全体人员在即将到来的本年度招生就业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守住底线。
其次,纪检监察室秦桦将2023年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招生就业处去年自查的廉政风险点相结合,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第一,严格遵守招生规定,不得在招生工作中进行违法违规行为。第二,不得收受招生对象及其家长的任何财物,不得参与或介绍有偿中介服务。第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生对象及其家长索要或者收取任何费用,包括资料费、报名费、顾问费等。第四,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以招生为名进行腐败行为。第五,诚信守信,保守招生对象及其家长的个人信息,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招生信息。第六,公正客观,不得带有个人偏见或者私人利益干扰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第七,建立健全的招生机制和管理制度,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落实招生工作的责任制和考核制度。第八,加强自身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为学校树立良好的招生工作形象。第九,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我们一定要以案为鉴,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最后,凌丽江代表招生就业处表态发言:此次谈话对处室人员来说既是警示教育也是安全保护,会严格按照学院党委的要求来完成招生就业工作,在不违反招生相关制度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确保完成本年度招生指标。会上,招生就业处全体人员签订了招生工作人员廉洁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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