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原技师学院教职工住房补贴的通知
按上级要求,学院近期将组织原技师学院教职工住房补贴的申办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申请。凡1998年底前参加工作、未享受过职工住房补贴或已享受但职称发生变化的在编教职工均可以申请(外单位调入的需附证明)。申请中应写明是否享受过职工住房补贴(或享受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职称及晋升时间等。请于寒假后-周内交到学院后勤管理处朱锟处。
个人申请所需材料:个人申请、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1992年以前工龄证明,2009年12月31日前最高职称。
2、核对。学院还未享受过或已享受过住房补贴的教职员工信息(职称、92年前工龄、参加房改房情况)将公布在校园网上,请在名单上的教职工寒假后-周内交至行政楼107室后勤管理处核对自己的信息。如有疑议请带好相关有效证明材料(职称原件及复印件)附于个人申请材料中到后勤管理处核实。
同时核对的还有《无锡市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此表由后勤管理处填写),享受职工住房补贴的职工需签字确认。
3、已享受过住房补贴的教职员工,原补贴75%比例调整回100%的比例,进行差额补贴,需核对签字确认。
4、由于此项工作接上级通知恰逢寒假期间,且时间紧,核对个人信息量大,相关材料准备有时间过程,请有关教职工按校园网上通知要求备好个人材料,在寒假期间准备好,必须寒假后-周之内送交后勤管理处,以便不耽误整体送报上级部门核对、审验、批准。
办公地点:行政楼后勤管理处107房间
联系电话:朱 锟 159******2666
注:1、住房补贴计算公式:
⑴、2003年11月18日前按锡政发354号文件,公式:职工购房补贴额=(补贴面积基数400+工龄7.2元×92年前工龄)×补贴面积×100%补贴比例。(75%无锡市技工学校1999年职工购房补贴办法的意见)
⑵、2003年11月18日后按锡政发﹝2003﹞107号关于调整无锡市市区2003年度房改有关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公式:职工购房补贴额=(补贴面积基数530十工龄7.7元×92年前工龄)×补贴面积×100%补贴比例。(75%无锡市技工学校1999年职工购房补贴办法的意见)
2、享受补贴面积标准:

3、名单中申请住房补贴的教职工房改房情况均已在无锡市房屋产权监理处查询过。(如有异议请带好相关证明材料)
4、具体名单、金额等,请登录校园网信息门户通知公告栏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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