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无锡技师学院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自查自纠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依法纳税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现开展2019年至今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事项自查自纠工作,需特别关注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例如:教师资格证仅取得证书当年可扣除,后续每年的继续教育、培训、考试不属于扣除范围)。友情提醒:若错过此次自查自纠阶段,后续税务机关清查一旦发现问题,需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有相关申报事项疑问可拨打税务局服务热线12366或联系学院财务处咨询(内线3212)。税务局相关提醒、《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与更正申报操作指引详细见附件。
特此通知。
江苏省无锡技师学院财务处
2022年3月29日
附件:
税务局下发的《关于不规范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提示提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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