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财务年终对外服务工作安排
各处、室、系、中心:
为确保2020年我院年终财务报销、结算、年度对账工作的顺利实施,财务处对2020年年终报销、结算和对外服务的时间安排如下:
一、报销业务
本年度日常收单报销业务截止至2020年12月15日,之前发生的费用请务必在此日期前完成申请与报销并将相关资料交到财务处。12月15日之后发生的费用请在2021年1月开始办理申请与报销。
二、应收款清理
2020年12月1日起财务处不再受理预开税票申请,外单位款项需到账后方能开具发票。2020年12月15日前已开具的发票款项还未到账的,经办人需加急催款,若12月15日收不回款项的,需要三个工作日内将发票交回财务处作废。开票业务2021年1月1日后恢复。
三、开账时间
2021年1月6日起财务处恢复对外收单,待财政资金下达后办理支付。
财务处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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