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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收费工作的通知

作者:财务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03 15:30:0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系(部)、各行政科室:
  为了规范学校收费管理,确保下学期学生收费工作顺利完成,现就我校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的各类学生收费项目及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
  1、联办大学学费
  2、职业技能鉴定费
  二、缴费时间与方式
  1、江苏银行“学校缴费通”方式:1月18日至2月9日
  2、建设银行银行卡批量代收方式:2月13日
  三、收费具体安排
  1、班主任老师负责填制本班《班级缴费明细表》(附件2)填写《告家长书》通知本班学生缴费项目及金额,并于2017年01月09日前将《班级缴费明细表》纸质和电子表格上交所在系部相关负责人。
  2、各系部相关负责人于2017年01月09日前汇总本系所有班级《班级缴费明细表》纸质和电子表格上交财务处。
  3、财务处审核各班级《班级缴费明细表》,审核无误后于江苏银行缴费通系统开通日前将学生缴费信息发送银行。鼓励学生使用江苏银行“学校缴费通”方式缴费(无锡市教育局推荐平台)。
  4、学生于江苏银行缴费通系统开通日后可通过以下渠道缴费:
  a.江苏银行手机直销银行缴费(无需持有江苏银行借记卡并可使用其他银行卡)
  b.江苏银行手机银行缴费(需持有江苏银行借记卡且柜台开通手机银行)
  c.江苏银行柜面缴费(无需填写任何单据)
  5、建行扣款截止日后财务处将公示代扣未成功学生信息,由财务视情况制定补交方式与时间节点。未能及时补缴的学生视为欠费。
  6、扣费截止日后财务处统计各系缴费率和欠费率发放给各系部领导,作为考核依据。
  四、注意事项及收费纪律
  1、各系(部)应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强化学生诚信缴费意识,有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协助、全面配合学费收缴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学费收缴环境。
  2、各部门必须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收费管理规定组织收费工作,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使用非法收费收据、截留收费收入、私设小金库。
  附件:2016-2017-02学期收费文件包
 

财务处
二〇一七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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