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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做好2023年度教职工个税年度汇算咨询服务工作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14 14:12:44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3月,学院财务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的有关通知,及时发布《个税APP自行办理汇算操作指引》。指引详细介绍了2023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办理时间、操作步骤以及注意事项。

个人所得税是和广大教职工关系最密切的税种。2019年我国开始实施的个税改革,初步构建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模式,自2019年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至今,财务处已牵头开展过4次汇算,每年汇算期间均做好教职工的答疑解惑等服务工作。

相比2022年,2023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大幅提高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3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原来的每孩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

政策的变化、扣除标准的提高等,对于大家各方面的咨询,我处均予以详细解答并做出耐心指导,并提醒大家如实填报收入,仔细核对扣除信息,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后期,财务处将持续关注教职工在个税汇算方面的问题,协助大家顺利完成2023年度个税汇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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