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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校园机动车行驶管理规定须知

作者:安全保卫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20 08:31:32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期,我院为了贯彻“健康第一”理念,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组织开展了藕塘校区学生阳光一小时体育活动。因我院学生众多,活动场地有限,各系部因地制宜地安排各班体育活动。为了使活动顺利开展,同时维护良好的校内交通秩序,加强和规范校园交通管理,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活动便利,现就规范车辆在校园内行驶停放秩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辆凭《无锡技师学院车辆通行证》出入校门,严禁复制、涂改、转借。
  二、机动车在校内禁止鸣笛、超车或并行,车辆进入校内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车辆进入校内请注意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
  三、车辆进入校区,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内,不得随意乱停乱放,不得堵塞消防疏散通道,不得在校园主干道路上停车。
  四、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五、机动车主请自觉遵守以上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满3次)的车辆,学院有权收回车辆通行证并禁止进入校园。


安全保卫处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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