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级新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8年新生户口迁移工作,请新生班主任老师做好以下工作:
一、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学生(限江苏省)愿意将其户口迁到无锡市来的学生,请班主任向其收以下物件:1、录取通知书。2、户口迁移证。同时班主任老师要填一份2018级学生户口迁移交接单。
二、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学生(限江苏省),如果其不愿意将户口迁到无锡来(特别是宜兴、江阴的学生),请班主任老师一一查对后,请学生和学生家长填写不迁户口的申请书(一式两份)并签字后由班主任统一交安全保卫处存档。
三、凭现有通知书当地派出所不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请尽快将现有通知书交到招就处,过后换省劳动厅盖章的录取通知书。
注:录取通知书当年有效,户口迁移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所有材料请班主任老师于2018年9月20日前交院安全保卫处。
安全保卫处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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