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中心:
为切实做好2012年“中秋、国庆”长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各处、室、系(部)、中心,要结合本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立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的意识,强化管理,狠抓落实,明确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安全防范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各部门要对本部门的水、电、气、门窗及物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安全。学生管理部门要对“中秋、国庆”长假期间不回家的学生加强管理,确保万无一失。过一个平安、祥和的“中秋、国庆”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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